| “手段”与“目的”之思维框架 哲学课堂-大道不离万有
我们经常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雍梦婷,并将此称为马基雅维利式的作风。但是,当我们这么说的时候明星医师,我们对于这种做法总是首先持一种怀疑的态度:到底该不该如此呢?这个问题,其实隐含着一个哲学上的基本问题。
首先,对于做事而言,一般都会设立一个目标拉斐尔定律,然后考虑通往这一目标的手段和方式。这种手段-目标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支配了我们对于实践生活的理解。做事的时候往往会区分手段的合理性和目标的合理性。前者指的是,某种手段和方式是不是实现某个目标的最佳、或者最不差的方式。所谓手段的合理性,说的是手段是否合乎目的。这就意味着,只有合乎目的的手段才是“好”手段。然而,如果一种手段本身是“肮脏”的,但它相对于目标而言却是一条捷径,那么,我们到底应该认为,这是好手段,还是坏手段?
应该说,这个冲突是一直存在于人类的实践生活之中的。在信仰的时代,我们也可以找到类似的问题意识。人们问: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但为什么他会允许世界上的“恶”存在?在理想的善和现实的“恶”之间做一种妥协,是一个在神学中争论不休的基本问题。而现在,我们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好人(善人),是不是可以有时作恶(或者允许恶的存在)?从上帝到人,这里的变化在于:全能和全善分开了。能力并不意味着道德,尽管两者往往联系在一起。
在伦理学中,我们也经常区分动机论和结果论。康德就是前者的代表人物,因此柏林会把他看成浪漫主义的一个先驱。所谓动机论指的是,只要我的目标是高尚的、合理的,郑斯仁即便没有好的结果,也是好的,这里面有种英雄主义的献身情怀。一个人,为了某种高尚的目标,牺牲一些个人的好处和荣誉,被认为是合乎理智和人的尊严的一种做法郑宸。因此,对于他们而言,做事是次要的,做人才是最主要的。目标的合理性,要高于手段的合理性(合目标性)。
当康德将“做人”放在“做事”之前,他就转换了伦理生活的理解范式:从手段-目标的模式(亚里士多德),演变成事例-规范的模式(康德)。重要的不是达到某种目标,而是目标本身——后者指的就是某种规范。然而,这种变换并没有消解我们前面提出的问题:因为只要我们还要“做事”,就必须不断面临这种决断。
在高尚的目标和肮脏的手段之间进行平衡,并将其明确地、有意识地刻画为一个哲学问题的,是马克斯·韦伯。韦伯的形象是复杂的,因为他既不支持简单的理想主义疯狂酷公主,也就是以高尚的目标为名义,进行无节制的、不考虑后果的活动(被他称为“信念伦理”)。然而李达安,他也不支持简单的虚无主义,后者意味着放弃理想和责任,放弃一切高尚的东西。要知道,纳粹政治学家施密特也号称是韦伯的学生,他显然继承了韦伯思想中理想主义的一面(如果不是歪曲的话)。
韦伯的核心追问在于:在高尚的目标之下,如何证成“肮脏的手段”的合法性。所谓证成,同时也是一种限制,这就是他提出“责任伦理”的由来。以“高尚”作为口号去挟持他人,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做法;然而,因为前者的不合理,就放弃一切高尚事物光棍证,未免桥枉过正。如果说“高尚的目标”一定会带来“肮脏的手段”,那么,后者的界限何在?这个问题,是伦理学的一个难以回避的核心问题。
-往期回顾-
韦伯的“学术”与“政治”
故事
看待历史的三种视角
手的哲学
“恶”能够被消除吗mezco?
为“清谈”正名
叔本华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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