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名氏”车祸死亡怎么办? 远阳说法-射洪律师四川远阳律师事务所
近些年来,不明身份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由谁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在法学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从以往的各类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不少地方的民政部门作为原告提出赔偿请求,却很少得到法院支持,判决书中“民政部门非本案适格原告”成为此类诉讼败诉的“致命伤”。
那么“无名氏”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办呢?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政府部门替“无名氏”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飞叠杯,非常有可能出现侵权人下落不明、侵权人丧失偿债能力、起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后侵权人逃脱民事责任等情况元丽抒。如果第十突击队,对于“无名氏”严格要求追偿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显然不公平。
那么五子连心,如何更好的保护“无名氏”的合法权益呢,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法律授权政府某一职能部门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在“无名氏”身份无法查实之前顺风康王,代为行使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同时,留存死者的DNA数据黑玫瑰花语,以便以后查找其近亲属。
(二)侵权赔偿款在扣除必要的诉讼、DNA提取等费用后,剩余赔偿款全部进入专门账户进行管理或者交由提存机构进行提存,洪永时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该款项硬汉学校。死者近亲属在知道侵权事实后,可以申请通过DNA比对,在身份查实后,提取相应款项。
(三)对赔偿款设立一个合理的保存期间信步造句,超过保存期间仍然无人认领的,转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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