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枫桥经验”在山东大家谈——倾听来自一线的声音 聚焦-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
法制日报社山东记者站站长姜东良讲述:
“深入基层一线
见证‘枫桥经验’在山东的生动实践”
作为法制日报记者,我见证并亲身感受了近年来山东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一系列举措和作为。
而山东在新时代如何探索和实践“枫桥经验”,更是我们一个时期以来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山东各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深刻变革的实际,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法手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形成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生动局面。
我们认识到,这些做法和经验,正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成果英巴图。
记者站的报道设想与报社的整体思路不谋而合,得到报社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张亚总编辑亲自指导选题策划,要求采访记者深入一线,写出有温度、接地气、生动鲜活的报道。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解维俊厅长也对开展“枫桥经验”在山东系列宣传报道作出了部署。
从淄博“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到潍坊实施听证法预防化解矛盾;从青岛“1+1+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助力构建宜居城市,到德州创建“陵城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滨州“专业纠纷专人解,行业纠纷有人调”,临沂“三调联动”化纷止争拯救少年犯,到威海搭建“一网四中心”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都是化解矛盾于无形的成功经验。
7月18日,《法制日报》开辟《“枫桥经验”在全国·山东创新实践》专栏,首篇刊出《促稳定保平安的一大法宝 山东淄博创新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林俊峰8月1日,刊发《从解决问题入手化解矛盾于无形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探出平安和谐水到渠成之路》。在短短十几天时间里赖昌兴,《法制日报》连续刊发长篇通讯7篇。
7篇饱含记者激情与理性的报道,将山东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平台载体,推动建立现代化驱动、社会化配置、专业化治理、智能化运用的纠纷解决机制三爱富股吧,深化“枫桥经验”在山东的成功实践,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系列报道刊发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林峰海书记讲话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新时代山东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经略海洋等重大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临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兆英讲述:
“加强领导 协调推进
实现人民调解“三个全覆盖”
多年来,临沂市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全市每年排查矛盾纠纷2万件以上奇异恩典简谱,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一是加强领导凝聚发展力量,明确方向引领跨越发展。加强人民调解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女子按摩诊所,成立市、县(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将人民调解纳入平安临沂建设、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着力解决政策供给和经费保障。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落实人民调解经费6222.93万元。
二是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覆盖超级书童,推动队伍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制度、等级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全市县、乡、村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严格实行“市骨干、县全员”的分级培训制度,年均培训各类人民调解员2万余人次,组织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明确了创建100个品牌调解室3年目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占比达到69%。
三是实施人民调解平台全覆盖,推动社会治理网络优化升级。构建以县区调解中心为统领,乡镇(街道)调解平台为主导,村居(社区)调解平台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加强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村居(社区)推广建立“1+1+1”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在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55个。
四是实施闭环式排查调处机制全覆盖,推动工作效能优化升级。依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构建矛盾纠纷导入、分流指派督办考评、调处办结反馈归档、导出四个环节紧密衔接的“闭环”式调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件件有着落”,矛盾不激化、不上行。
龙口市芦头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陈学童讲述:
“深化‘枫桥经验’
创新商会调解”
2011年9月,我们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商会调委会——芦头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6年多来,调处各类商事案件纠纷458件,调解标的额达3200万元,成功率达95%,为民营经济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立足商会行业特点,落实自治和法治有机结合。我们依托芦头法律服务所,建立起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会调委会以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力,设执行主任1名、委员5名,由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商会相关人员担任。2016年,又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商会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的有机结合。
二是强化调解服务供给,做到抓早抓小、化解得了。在会员企业普遍设立1名稳定信息员,确保矛盾纠纷苗头不外蔓、事态不升级、影响不扩散、小事不出厂。建立学习例会制度,加强专业知识技能培训,5名调解员全部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确保调解的专业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四项制度”,规范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实行了纠纷预警排查制度、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制度、配合联动制度,不定期到企业走访,对发现的易激化且危害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做好调处稳控的同时,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报告新竹园中学,避免纠纷激化。近两年,排查涉企纠纷9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结服信访积案6起,避免纠纷激化案件4起,与市劳动仲裁和司法等部门协同研究疑难案件9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6份,编发《商会调解之声》110期、5万余份。
四是探索建立“四项机制”,增强商会人民调解效能。目前建立了调前证据保全、伤残等级协商确认、赔偿款先行支付、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近三年调处纠纷240余件,全部得到履行,提高了调解效率和商会调解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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