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用典》之法治篇 音院带你读-科师大音乐学院团委
《习近平用典》
古典名句,是中华文化长河中历经砥砺的智慧结晶,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载体。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中多处引经据典,生动传神,寓意深邃,极具启迪意义。据此,人民日报社特别组织编写《习近平用典》一书,全书由敬民篇、为政篇、立德篇、修身篇、笃行篇、劝学篇、任贤篇、天下篇、廉政篇、信念篇、创新篇、法治篇、辩证篇共13个篇章组成,旨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引用典故追根溯源的同时,并究其现实意义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文章)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精髓。
法治篇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标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里程碑,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确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党的十八大至今,陈咏开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东明县教育局,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 解读
卢梭曾经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何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这就需要像这句古语一样,让“奉法者强”。作为领导干部和立法、司法、执法者,一定要首先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做到知行合一、铁面无私。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就是建立在这种“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受罚”的司法、执法过程中,建立在这种管用有效、已定必行的法制体系上。
■ 原典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天王时代,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战国﹞韩非子《韩非子·有度》
■ 释义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有度”,就是有法度。韩非子把“奉法”作为治乱兴亡的关键,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是,国家不会永远富强,亦不会长久贫弱。执行法度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度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韩非子认为,各国皆有法度,关键是能否秉公执法。他以荆庄王(楚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xī)王为例,说明君主若能坚决推行法治,国家就能强盛,“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则燕、魏可以强。”他接着指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亡:衰弱。务:从事。释:丢掉。私其外:违反法度,营求私利。意思是,现在这些国家都已衰落,是由于他们的大臣官吏,都去做使国家乱而不是使国家治的事情。国家已经衰落,又都舍弃国法而营求私利,如同负薪救火,国家就更衰落了。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 解读
法律是社会的基本规则。这就要求,法律应该是对国家发展有益、对社会治理有益的,这样的法才是善法。对于一个国家,所谓的善法,首先要是符合自己国情的法,不可能原样照搬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哪里有抽象的适用于所有社会的法呢?其次,它要是以人为本的法,要能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片西茜,它还应该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法,能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正确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 原典
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日亦不足矣。使周公知为政,则宜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矣;不知立学校而徒能劳身以待天下之士,则不唯力有所不足,而势亦有所不得也。
——﹝北宋﹞王安石《周公》
■ 释义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领导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熙宁变法”。针对北宋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诛仙后续,王安石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缺少明确的“法度”。他不仅强调立法,而且强调立“善法”;指出要使法“善”,就必须实行改革。
在《周公》一文中,王安石借评价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周公提出政见:“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里所说的“国”,是指周朝时的诸侯国,为“天下”的一部分。他认为,周公辅政应将广设学校之法推行天下。如果不设立学校培养人才,而仅凭自己的“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招贤纳士,那么不仅能力不够,而且最终也是行不通的应州大捷。
“善法”之说语出《管子·任法》:“今天下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也。”虽各有侧重,但不论《管子》中的“守善法”,还是王安石的“立善法”,均顺应时势。
音院学子感悟
在自主观看完《习主席用典-法治篇》后,学生个人觉得,法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前提与基础,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其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等文中引用。作为领导干部和立法、司法、执法者明清奇案,一定要首先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做到知行合一、铁面无私。习近平同志强调东都影城,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就是建立在这种“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受罚”的司法、执法过程中,建立在这种管用有效、已定必行的法制体系上。这就需要像这句古语一样,让“奉法者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法律是社会的基本规则。这就要求,法律应该是对国家发展有益、对社会治理有益的,这样的法才是善法。对于一个国家,所谓的善法,首先要是符合自己国情的法,不可能原样照搬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哪里有抽象的适用于所有社会的法呢?其次,它要是以人为本的法,要能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黄逸梵,它还应该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法,能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正确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当然,法治并不是治国理政的唯一方式,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要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法治彰显道德,通过道德素质的提升,弥补法治的不足。共同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17音乐学4班周贤东
在自主观看完《习主席用典-法治篇》后,学生个人觉得,法是一个国家的核心与灵魂。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其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中,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习近平同志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是的讲话中提到“国无长强,无长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管用且有效的法律,不应该仅仅只是一纸书写在书本上毫无作用的空话,而是应该铭记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中,在每个公民的一言一行中都体现出尊法守法奉法的个人行为准则。而作为领导者的执法者与司法机关干部更应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恪守个人准则,铁面无私,知行合一。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民能感受到法治,真正的做到“让奉法者强”小户安好。法律作为社会的基本准则。因此,法律必须是有益的。法律的执行必须是能够推进国家发展的,其能够帮助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样的法律才算是善法。其次,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必须是符合自己国家国情的法律,要按自身国情,制定属于自己的法律,才能够对症下药,从精确点推进国家进步发展。其核心必须以人为本,其意义必须是为解决人民最关心修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每个公民的个人利益。同时它应该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法,能够促进国家各方面的进步与发展,依法能够解决国家中各种重大问题。习近平同志在其中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之一”。党的十八大至今,法律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的完善与进步将会促进我国发展的越来越好。
——17音乐学2班沈畅
通过这篇我能学习到:“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篇中有举例到这样一句“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是《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等文中引用的。这是我感受最大的一句。通过阅读完解读以后我知道了要让国家强大,要让法治发挥它最大的作用。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国家的领导干部,立法司法和执法者一定要做好带头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在实践中,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感受到法的威严不可侵犯。这样人们才会去相信和认识到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去尊重法律,去遵守和正确的依法的使用自己应有的权利去保护自己。在当今的社会,有些弱势集体如一些从农村到大城市打工的人们,他们有些会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这种时候如果司法 执法者能够在实践中贯彻法治思维,做到知行合一,铁面无私。而更多的弱势群体就会相信法律,在受到不公平或者侵犯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敢于为自己维权。相反违反法律的人则一定要根据情况的轻重受到相应的惩罚。还有一句是“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句话原典是出自于北宋王安石的《周公》从这句话我可以知道法律是社会的基本规则。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法律的制定不能是照搬那些发达国家。而是要根据自己国家来定的。只有通过实践的观察来制定出符合自己国家,对自己国家发展有益的法才是善法。并且一定要以人为本。要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这样才能够有利于我们国家的发展。最后我认为当代的大学生也应该积极的去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权保护自己,遵守法律。也要学会用法律去辨别社会上的一些事件张夏珍,能有自己正确是看法。
——17音乐学1班曾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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