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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学正义---看不见的法律》
《心学正义---看不见的法律》简介
本书是作者朱祖飞律师长时间思考、实践的结晶,对康德“纯粹实践理性”与“良知”进行了比较,得出“纯粹实践理性”属于理念,难以在俗世社会具体展开的结论;而认为中国传统的“四端之心”能起到沟通“纯粹实践理性”和一般实践理性的价值,进而推崇良知的意义。
作者并没有对传统的心学、良知学说全盘吸收,认为传统心学、良知学说是圣人学说,具有独断主义的倾向和弊端,从而对心学作俗世价值与超验信仰两元区分。在对中外哲学思想剖析的基础上,作者将心学思想成功地引入法学、法律实务之中,构建了心学正义:良知正义观彭水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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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大咖推荐
duersi
中南大学特聘教授谢晖: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律师在我国相应地获得了崇高的社会地位。有些律师在办案之余,还不断冷静、审慎地思考法律和正义的基本问题。但除了出身于学界的一些律师外,纯粹以律师为业者,对法学学理能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并进而阐释、圆润者,尚不多见。在这方面,朱祖飞律师是个例外。一直以来草莓牛奶汁,他都热衷于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反思和探究。这部著作,就是他近10年来探究相关问题的成果汇集,也是他一直坚守正义良心之维的学术成果。
作者把中国古典学术的既有范畴融入当下的法学研究给出了相应答案。他不太在意思想史和制度史本身,而是以其作为引子,阐述了自己的法观念:“心学法理论”。
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推荐语:
朱祖飞律师也许是当代中国律师群体中最为独特的一位,其独特性在于,他不满足于人们对律师身份的一般性定位,不满足于对法律的规范性理解。在他身上,似乎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不可扼制的思想激情,正是这种思想激情逼迫他反思自己的法律实务并对法律的本性做思想性的探究。
朱祖飞律师广涉古今中外大哲,最终归宗于阳明心学,创造性地提出了心学法学的思想范式,在当今中国思想界,真可谓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极大地丰富了当代中国人对法律/法学的理解一尘邮票网。可以预期,心学法学不仅仅属于他自己,更属于当代中国思想界。它必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兴趣,进而推动当代中国人对基于中国文化的法治建设的深度理解。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苏德超教授推荐语:
法理客观说相当流行,它为法律的普遍效力提供了简捷的辩护。然而,几乎没有人能够确知,客观的法理到底是什么;大家都只不过是在揣测,并在揣测中臆断谁的揣测离客观的法理更近。可是,如果我们不知道天上的月亮到底是什么,我们又怎么能够知道谁在指着天上的月亮,谁的手离天上的月亮更近呢?不如现实一点,回到我们心中的月亮,回到祖飞律师多年来在思想与实务中一直坚守的心学正义:法理看不见,良知在心头。法律是良知的影子,良知是法律的根基。
朱祖飞律师业界有口皆碑。有幸与其见面聊过一次,被他的思辩能力深深打动。他的《心学正义》一书,并非应景之作,而是多年思考的结晶。个别论述会引起争议,但许多细节让人折服,我似乎更倾向于相信他,而不是那些理性的独断论者。
厦门大学法学院周赟教授推荐语:
朱祖飞律师,是国内少有的真正认真思考理论问题的实务专家。本书问题意识非常实务,立论很有颠覆性,论说依据非常理论:外则大幅参酌康德哲学,内则系统镜鉴陆王心学。可以说,本书于法曹或法学者(生)思考法律运行中的诸问题,皆大有裨益,值得认真赏读。
编辑程王刚微信点评:
朱祖飞律师,是法律博客上一位很有名的律师,十年前,我就比较熟悉他了。没想到,十年后,能有机会出版他的第一本书。他在后记中说:此书一出,此生无憾。我说,朱老师,您言重了蓝军邮。继续写下去,继续出。
谢晖老师作的序言,写得也很好,不愧是一位博通古今中外法学的当代大家。因为报纸版面的约束性,原序言删减了一半。纵是如此,也颇可读,可见其功力与朱律师大作之魅力清分机支票。
另外,此书还有魏敦友等老师的推荐语。十年前,魏老师的一个年青学生颇看重我,后来做了柯小刚老师的学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何处飞花?
中国法哲学的现状如何,我不甚了了。但可以确知,朱律师从中国陆王心学切入,结合康德哲学,探讨法哲学问题的研究方向,进路以及方法,无疑是颇具新意的。他的论证,我觉得,非常成功。从中法评刊载的一篇朱律师讨论电梯吸烟案的文章看来,他的心学法学理论已经炉火纯青了。我基本上抱有和朱律师相同的法学观。
《心学正义:看不见的法律》,这个中文名是我推荐的。英译名 invisible law :wang yangming's ideaist justice,是张千帆老师翻译的。当时我请教过主副标题的问题,我以为都说得过去,再加上中英文的表达有差异,封面设计原因,也就不纠结于次序。
张老师《为了人的尊严》一书,同是一本从古代经典中汲取智慧的书,与朱律师此作,颇相类。不过,前者回归到人的主体性尊严,涉猎更加广博,后者侧重人的主观认识和判断,人的外部性,论证比较精纯。
总之,朱律师的这本书,是一本很有思想张力的大作。语言是简洁的,明显是受经书的影响。
作者简介
朱祖飞律师,温州苍南人,资深律师,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温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委员会(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智库成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实务导师。
曾荣获温州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温州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十佳仲裁员”称号,实务论文多次荣获市级、省级一等奖以及长三角地区、华东地区、全国性奖项。
作者后记
duersi
《心学正义---看不见的法律》后记
文:朱祖飞
笔者从事律师工作之初,发现一些法学理论过于形式、僵硬,脱离了鲜活的生活本身,于是“多管闲事”,切问而近思,一边工作,一边思考,形成“心学法学”理论。
拙著是笔者二十年“行与思”的总结,是人生存在的呈现。现心愿已了,此生无憾。
自“心学法学”的理论构建完成之后雨伞是媒红,笔者将其应用于律师实务,发现一旦当事人的价值主张是正当的,如果进行多角度的论证,往往能打动法官,出奇制胜。如在一起原告资格无制定法依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笔者认为原告主张符合公序良俗官商更俗,应可起诉。后,该案法官造法,将“堂侄”扩张解释为受害者的近亲属得已解决,并获胜诉。
感谢伟大的先哲康德、王阳明,让笔者茅塞顿开——法律解释的多元化在于价值的不可认识逆回十六夜,心外无理。
拙著得以完成,笔者要特别感谢家人。由于家人的无私奉献,笔者才能安心看书思考。
感谢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与其交流多有收获,“理乃心造”一词便是其独创。2017年1月27日,魏教授在笔者微信上留言:“祝祖飞新年快乐!愚见以为,与其说心外无理,不如说理乃心造!前说尚停留于王阳明车行易,后说则超越了戴东原”,另转发了钱穆大师的“人文社会之一切理,其本皆在情”,笔者不禁拍案叫绝。
感谢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苏德超教授、杨云飞副教授,二位先生无私担任“康德读书会”的顾问,帮助解惑释疑。苏德超教授还对笔者与葛四友教授的争论文章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呆宝静
感谢著名法学家谢晖教授拨冗为拙著作序,序言高屋建瓴,有批判有肯定,让拙著增添光彩。
朱祖飞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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