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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钢铁之鸟
节选:三唱万岁,视线热烈,勇耀征途。健太没有任何犹豫,没有同伴的哭泣和颤抖,没有酒和兴奋剂,毅然爬上了飞机。在临走之前,他向将军挥了挥手,他被予以重任。
战场硝烟弥漫,火光冲天,健太骁勇善战,没过多久就击落好几驾敌方战机。他觉得自己像一只鸟,穿梭在炮火之中,身下是广阔的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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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取,大山町,群山环绕。
阿桃和健太从小就生活在一起,在这片大山之中。大山町背靠群山与外界相隔,出行十分不便,几乎与外界没有联系。正因为如此,民风淳朴,很少受到外界的打扰,是一个难得的好地方。
健太想成为一只鸟,他这么对阿桃说着。大山町实在是太偏僻了,除了鸟儿可以自由穿梭于各个村子之间,其余的村民都只能在特定的时间里以赶集的形式进出这片山区,健太跟他们去过一两次,集市上什么都有,也比村里繁华很多,健太每次想到去集市的画面,眼睛都会闪着光、充满期待。不知是谁带来一辆自行车,健太趁晚上偷来,按着记忆中的小路骑去,却没料到翻到了沟里,赔了失主好多钱,从此与集市无缘。所以健太想变成一只鸟,可以飞出重重的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
但是阿桃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大山町是个很安稳的地方,朋友和村民很友善,也有她喜欢的人——健太。她希望可以一直跟健太在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做一个平凡的好妻子。她几乎所有时间都跟健太在一起,一遍一遍听着健太说“我要是那只鸟就好了”诸如此类的抱怨,但她觉得很幸福。
夏日祭又要开始了,镇上变得热闹起来,大家都开始准备这个一年一度盛大的祭典,大人们也在山区之间穿梭,购置一些必备的食品和烟花。阿桃也在加紧缝制她和健太的浴衣,十六岁少女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云,她想让健太穿着她亲手制作的衣服,在烟花灿烂之时听她的告白。
“快看!村口贴了一个新东西!”
几个孩子从她身边跑过,边跑边呐喊着,一下子就打断了阿桃甜甜的梦。
“什么新东西?”阿桃抓住了其中一个。
“不知道,大家都在,阿桃姐你也快去看看吧!”
好奇心驱使阿桃一路到了村口,拨开穿过重重的人群,她看到的是贴在墙上的一个大红色的手抄海报。
日本,太平洋战争,日美战争进入白热化。
天皇为了国家的荣光,在全国广泛培养飞行员驾驶独立战机,冲撞美军的航母和军舰。适龄的男孩子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成为一名军人走向战场,为国家的荣誉和安定作出贡献。
“征募十七八岁的年轻武士,是否愿为国家成为火中之玉?”
这份海报应该是随着为夏日祭赶集的车马进入了这个小镇。军人,飞行员,飞行机……上面列举的丰厚的条件诱惑着被大山关久了的男孩子们,似乎谁都没有在意那行小小的字“生存几率渺茫”。
这个平和的小镇蒙上了点点战火的气息。
阿桃突然想到了健太想成为鸟的愿望,气愤的走上前去,猛的把海报撕了下来,揉烂并踩在脚底下,全身发抖,嘀咕着“不能给健太看见,不能给健太看见,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不顾全村人的唏嘘跑回了家中,用被子蒙住自己发冷的身躯,手上一边颤抖一边用加紧赶制着健太的浴衣。
接下来的几天,阿桃的内心持续惴惴不安。
离夏日祭越来越近,镇上更繁忙了,因为海报被撕,这件事似乎也被人忘在了脑后,果然这里的人们更愿意过平静的生活。而健太,阿桃试探过几次,他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阿桃逐渐放下了心 。
祭典当天,健太理所当然地穿上了阿桃做的浴衣。少女心中乐开了花,此时的少年面貌俊美,身材健硕,在墨蓝色浴衣映衬下十分好看。少年也羞涩了起来,拉起少女的手,向最繁华的地区走去。
捞金鱼,苹果糖,水气球……不知不觉就到了祭典最精彩的部分——烟花。阿桃与健太走到了山丘之上坐下,城镇的点点灯光一览无余。
烟花绚烂绽开,少女和少年的脸庞染上了颜色,少女的感情随着烟花的升起达到了最大值。
“健太——”
“阿桃——”
两人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喜欢二字尚未说出口,健太便说,
“我要去当飞行员了。”
烟花“嘭”的一声炸开,少女的心也在这一刻碎了。
“开……开玩笑的吧。”泪水在眼眶打转。
“我明天就走。”
烟花零星落下,泪水决堤,沾湿衣裳。
第二天,健太和其他报名飞行员的男孩子一起走了,出了这片大山。阿桃蒙在被子里红着眼眶一夜未眠。她没有去送健太,也没有看健太留给她的信。
昭和,神风,日章旗。
健太受到了严格的训练,国家极其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飞行员,他也不负众望,成为神风特别攻击队第四小组最优秀的一位学员。
右脚刹地,表情严肃的敬礼。他每天花大量的时间熟悉飞机的操作,努力学习各种飞行知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他想成为一只鸟,可以快点飞向祖国的天空。
三唱万岁,视线热烈,勇耀征途。健太没有任何犹豫,没有同伴的哭泣和颤抖,没有酒和兴奋剂,毅然爬上了飞机。在临走之前,他向将军挥了挥手,他被予以重任。
战场硝烟弥漫,火光冲天,健太骁勇善战,没过多久就击落好几驾敌方战机。他觉得自己像一只鸟,穿梭在炮火之中,身下是广阔的太平洋。
他想到了阿桃,他想把他现在的样子展现给阿桃看,他想告诉她这就是他的梦想!
可是敌军发现他不好对付,便派了好几个飞机联合夹击。毕竟健太只是个速成的飞行员,哪里招架的过这番轰炸,没过多久飞机便遍体鳞伤。
健太发现,飞机的机身严重受损,机油也干枯殆尽,没有伞包,他的结局只有一个。
他闭上眼睛,阿桃笑了,又哭了,她应该很失望吧,对他的不辞而别;她也一定会理解他,因为这是他的夙愿。
健太一咬牙,冲向了敌方的军舰。
在火光之中,健太变成了一只鸟,一只真正的鸟,他展开双翅飞上了天空,那片梦寐以求的蓝天。
在那片蓝天中,他成为了世界的中心,那里有阿桃,有美丽的风景,有一切幸福的事,他成为了世界上最幸福的鸟儿。
健太的名字被永远的刻在了纪念碑上,供所有人瞻仰,他的周围摆满了鲜花,他本身就是荣光的象征,他用自己的身体击沉了美国一个军舰,将军看到他的时候也为他脱下了帽子深深鞠躬。
而阿桃以家属的名义拿到了大量的抚恤金,受到广岛原子弹的波及,他们搬离了大山町,这个和平的净土也不复存在。
在北行的火车上,阿桃拆开了健太就给她的信。
亲爱的阿桃
当你看到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在去往蓝天的道路上。
请不要哭泣,请祝福我,因为这是我终生的梦想。
愿我变成一只鸟儿,永远盘旋在你的周围,带给你幸福。
我很幸福,请多保重,再见。
我爱你。
健太
阿桃立刻看向窗外,仿佛健太的飞机就在外面,就在上空,仿佛健太就在身边。
阿桃哭着大喊,可是这只是你的幸福啊!我不幸福,大山町也不幸福,没有你大家都不幸福。
我单程的鸟儿啊,我只能目送你,疾走向远方。
终究阿桃和健太没有再相见,没几年,阿桃就因为辐射病死了,在那块小小的墓碑上,留有她最后的心愿。
愿永无战争
愿永远和平
作者感言
写这个故事因为对神风敢死队非常感兴趣,所以就借用了这个题材,主题是反对战争,保护和平。一是觉得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很厉害也很愚蠢,可以调动全国人民的意志,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二是觉得很可悲,在当时很多人为了尽快上战场参加神风敢死队,最后结局都是凄惨的,文中的健太到死都觉得自己很光荣很幸福,却没发现他本来所拥有的幸福才是最淳朴的。其次就是觉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生活是毁灭性的,前半篇着重描写大山町的和谐和阿桃健太的感情,和最后健太战死阿桃的病死对比,更加能烘托出我们应该珍惜和平反对战争。希望老师能够喜欢这个故事!
02
北京的老规矩
——致敬父辈们的北京记忆
节选:吃饭的时候,段爷每天都要自己下一大碗炸酱面,菜码放得少,就切点黄瓜丝,偶尔再撕几片白菜,但是肉一定要上好的刀口肉,切成大块,油锅里翻炸,配上硬气的甜面酱和豆豉,氤氲的香气能弥漫整个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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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段爷这天裹着皮大衣,戴个裘皮帽,骑着车直奔前门那家东来顺,孔四郎大老远从深圳过来看他,得趁着今天好好跟老朋友叙叙旧。段爷自行车座杆上的漆已经快掉光了,露出一节一节的枯骨,车架上更是锈迹斑斑。但就是这么辆破车,还是段爷朝胡同里的隔壁借的,段爷自己那辆,按他的话讲,三年前就被小崽子们给偷了。
段爷很久都没有蹬上自行车活络下身子骨了,平日里守着他在烟袋斜街开的那个小卖铺,张罗张罗生意,再跟边上的小商贩搭搭话,日子早就没了什么热闹,也就图个平稳安静。吃饭的时候,段爷每天都要自己下一大碗炸酱面,菜码放得少,就切点黄瓜丝,偶尔再撕几片白菜,但是肉一定要上好的刀口肉,切成大块,油锅里翻炸,配上硬气的甜面酱和豆豉,氤氲的香气能弥漫整个胡同。他也经常分给街坊四邻常常鲜,吃过的都啧啧称赞。
只有实在馋的不行的时候,他才走到鸦儿胡同旁边的李记涮肉馆,点上两盘爆肚,再切半斤鲜羊肉,配上二锅头,喝他个天昏地暗。多少年的老味道了,段爷吃了这么多年还经常惦记。这家李记涮肉,是段爷的兄弟李铁头开的,李铁头父母是教书的知识分子,文革的时候被人批斗,他从小就跟着爷爷长大。平时上学,其他孩子因为他阶级成分的缘故,都喜欢欺负他,尤其是当时学校里的“孩子王”,经常对他拳脚相加,李铁头也不言语,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直到有一天其他孩子们讥笑他上了瘾,连他父母也带上了,说他“没娘亲”、“婊子养的”,李铁头拿着他早就磨好的铁鞭头,抡圆了冲着最前面的人脑袋就是一铁鞭,为首的躲闪不及,只拿单手挡了一下,虽然护住了头,但是胳膊上被划了深深一口子,其他人看到这鲜血直流,也都不敢上前了。
李铁头虽然挨了处分,但是从此以后再没有人敢欺负他,而且因为是他那一把锐不可当的铁鞭头,还让他得了个“李铁头”的外号。那年的段爷,经常带着兄弟在这几条街巷里茬架,听说了李铁头一把铁鞭头力却众人的壮举之后,早就想见见他了。那李铁头伤了人,没想到对方还是军队大院里的人,找了十来号人兴师动众来报仇,跟李铁头约了茬架的时间和地点,李铁头心里面不大愿意,但是北京人讲究面子,表面上还是要答应。李铁头平时几乎不跟人交往,大难临头找谁来帮他呢?向别人打听,他听说这一带有个段爷,使一把三棱刺,曾经唬得几十个人都不敢近身,应该可以帮他。段爷讲义气,看不惯倚强凌弱。茬架那天,对面是二十多个穿着军绿呢子的军队子弟,一个个都点着烟,有的拿着棒球棒,有的还带了三棱军刀,而站在对面的,只有李铁头一个人,他也没理会对面的嘲笑,只低着头在手上摩挲着他那把铁鞭头。正对峙着,段爷带着孔四郎推门进来,一瞬间两伙人都看向他们。段爷穿一身黄皮衣,头上带着绒皮帽,手上一副黑色皮手套,没带武器,轻松地踱步进来,面容上带着丝丝笑意;身后的孔四郎眉头紧锁,穿着稍显破旧的军大衣,手上的狼牙棒指向地面,寒意森然。“段爷”,人群中有人说了一句。段爷并不理会,伸出两只手向众人摆了摆,先望向人多的一边:“六子,你们的事我都听说了,人家李铁头平时在学校也算老实本分,不打人不惹事,你们欺负人在先,不占理儿”,说完,又转头向李铁头说:“你呢,也把人打得伤得不轻,理应也该道个歉”。然后对众人说:“今天看在我段某的面子上,你们互相道个歉,这事情就这么算了,别伤了和气。如果你们觉得我的面子不够大呢,那我也没办法,只能依你们,但是我后面这位兄弟的狼牙棒可不长眼,他待会要是失手把谁打坏了,那对谁都没好处”。两边的人听到这里,也不想自讨没趣,把事情闹大,各自说了些应承的话,纷纷散了。从此之后,李铁头就跟着段爷混了。
段爷一边想着跟兄弟们并肩战斗的那些岁月,一面看着周围的北京,他越来越觉得,这城市跟以前不一样了。胡同里突兀地多出了那些酒吧,一到夜里,里面闪着奇怪的光,还总是烟雾弥漫,看不清里面男男女女在做些什么;至于里面的酒段爷也尝过,不仅上面的洋字母段爷一个也看不懂,味道还有种清洁剂的味儿,真是不懂怎么会有人爱喝这些,哪里赶得上自家的二锅头呢。还有现在的人也是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成天耷拉个脸,愁眉不展的,还走得这么快,好像忙着奔丧似的,坐个公交车,因为个座位就能吵起来,真是越来越少了规矩。段爷叹一口气,心里想,这世界我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到这时,他仿佛理解了崔健唱的《一块红布》,“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他感到自己双眼正被巨大的大手攫住,越来越不知道周遭发生了什么。
转过个路口,就看到那家东来顺了。不论周围的霓虹灯如何闪烁,建筑建得如何富丽堂皇,东来顺永远是绿瓦红墙,配上一个黑色的牌匾,单冲这一点,也让段爷心里舒坦。孔四郎穿着一件稍显宽松的貂皮大衣,配一根雪茄,正立在饭店的门口,远远望见段爷的身影之后,赶忙迎过来,喊一声“段爷”,笑着把段爷扶下车。段爷嘴上推脱着,面容上还是难掩故友相逢的喜悦之情。两人一起进了饭店,坐下来,点了两瓶二锅头,又点上毛肚和涮肉,孔四郎先开了口:“怎么,段爷,今天把弟弟约到这里,没去李铁头那家涮肉馆吗,还能见见他。”“算了,去了也见不到。这暴脾气,前几天喝酒又把人给打了,赔了两千医药费,还进了局子,估摸着得有个十天才出来。”孔四郎叹口气:“唉,也是个有家有小的人了,还一天到晚跟人倔。”
酒被端了上来,孔四郎先给段爷满上,自己再斟满一杯,两人碰杯一饮而尽。段爷品咂了两下,说:“真是好久没跟你一起痛快地喝上几杯了,这酒的味道都好了不少啊。”孔四郎笑了笑:“那敢情好,以后弟弟就天天陪段爷喝酒。”段爷一怔,问:“怎么,你这是留在北京不回去了?”孔四郎把羊肉和毛肚下进铜锅里,答:“哈哈,不回去了。现在我算是正式解甲归田,公司那边的事彻底放给CEO管了”。段爷面色中透出了一点疑惑,问:“什么……什么O?”孔四郎回答:“噢噢,就是我手下,现在他们算是管事儿的,我现在已经,什么事都没有了。”段爷独自闷了一口酒,笑了笑:“行啊,这几年真的是能耐了”。孔四郎连忙给段爷再满一杯,说:“别寒碜兄弟了,我再能耐也是您弟弟。”段爷又笑了笑,从铜锅里夹起了一片羊肉,并没说话。
孔四郎又开了口:“段爷,你跟嫂子最近咋样?还闹别扭不?”段爷把羊肉片在锅里涮了几下,停顿了几秒,说:“咋能没别扭啊,天天吵。你嫂子总是嫌我这,嫌我那,似乎这上上下下就没有让她满意的地方。不过,日子还是照样过”。“那……辉子怎么样了?”段爷又仰头灌了自己一杯,摇摇头:“那小子,已经好多天没回过家了。上次他因为跟我赌气,自己出了门,还说没有我他一样能活,我就说咱们俩走着瞧。结果他现在在他一朋友家里天天玩乐队,住大别墅,日子可滋润了”。孔四郎哈哈大笑,问段爷:“那你就一直让他这么逍遥下去了?准备啥时候让他回来别让爱迷路?”段爷沉吟了良久,说:“还回来啥,他不在的话,他也自在,我日子也过得舒坦;他要是一回来,我得照顾着他,他还得假惺惺尊敬着我,多没劲……”
二.
段爷略带疲惫地进了家门,刚准备换上拖鞋,就听到厨房里面段爷的媳妇霞妹的声音:“又喝酒了今天?”“兄弟见面,喝了几杯。”“上次医院那张体检报告你又忘了吧,再喝,你那肝就不行了。”见段爷没有答话,霞妹再说:“孔四郎最近咋样了?听说他已经是大老板了,你可要对他好点,别再犯你那驴脾气,将来有什么忙还得指望人家。”段爷皱着眉,心里一阵烦乱,并不言语,矮进了沙发里,他看向身旁的电话,寻摸着要不要给儿子打个电话。段爷拿起电话后又放下,待他第二次拿起来时,终于鼓起勇气,不假思索地按出了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话筒里传来蹩脚的英文歌,段爷尽力去发现其中好听的旋律,但是却始终欣赏不来,响了一阵过后,电话里面传来了儿子辉子熟悉的声音,伴随着节奏密集的鼓点声:“喂,怎么了?”
段爷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说:“最近你那边……没什么事吧?”
“没事没事。”但是辉子的声音,仿佛比以前沙哑一些。
“嗯嗯,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
段爷不情愿地挂了电话,其实他还想问问僵尸保镖,辉子在那边吃的怎么样,入冬了,他有没有暖和的衣服。
辉子走的急,也没带什么钱,估计冬天的衣服没多少,过两天我还是给他送去几件,见不到人也没事。段爷这样想着。
第二天,段爷收拾好给儿子的衣服,把它们装进大包里,坐公交车去了儿子的那家别墅。具体的地址当时儿子跟霞妹讲过,离公交站也比较近,过去还算方便。段爷拎着包找到了对应的门牌,意外的是,花园的门和房间的门竟然都没有上锁。儿子还是这么粗心,段爷想。段爷按了门铃,又敲了两下房门,见没人答应,心中不解,就轻轻走了进去,门口的拖鞋歪歪扭扭摆了一地,地毯也是扭曲的蜷缩在一起。再向屋里面看,虽然地板和墙面算得上干净,但是有很多衣服散落着,看起来像是父母已经把屋子打扫得很干净之后,又被不听话的孩子搞乱了。段爷把包裹放在地上,走进正厅,想看看儿子在不在,一眼望见了在电脑桌上,有一个比儿子瘦小一些的孩子,染着一头黄发,仿佛搅乱了的洋葱,耳边戴着大大的耳环,正套着耳机敲着键盘,还不时用拳头砸一下桌面,似乎在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段爷环视一周,无论是提花地毯、欧式沙发还是仿佛占领了整面墙的大电视,都显露出一种奢华的气息。沙发上还有把吉他,通体紫色,还有两只尖角,跟段爷年轻时候看到的吉他不太一样。那个孩子从余光里看到了段爷,吓了一跳,回过头来摘下耳机:“你是谁?干什么的?”段爷回答道:“你是辉子的朋友吧,我来找辉子,他在哪?”小孩又转过头去对着屏幕,头也不回地说:“你说段福辉吧,他两天没回来了,你是他什么人?”段爷心里一紧,匆忙走到那小孩身边,问他:“我是他爹,他去哪了?”小孩皱了皱眉,说:“您别挡着我屏幕啊,他那天说带着姑娘去后海的帝豪酒吧,之后就再也没回来。”段爷心沉了下来,匆匆出了门,拿出手机又拨了儿子的号码,依然是那首英文歌,但是却迟迟没有儿子的应答。
段爷想起,辉子从小就爱去酒吧,倒不是为了喝酒,就是想要近距离地听听那些乐队的表演。每次贝斯手弹起旋律,鼓点响起,主唱开始唱歌的时候,少年的辉子就会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舞台,旁边人说话他都听不进去,那时候段爷就知道,辉子这孩子骨子里流淌着音乐的血。辉子上初中的时候,段爷第一次花了六十多块钱给辉子买了把吉他ss同盟,按现在的眼光看,那充其量就是把烧火棍儿,每根弦离吉他的距离能塞下两根手指头,按个最简单的和弦也要费很大力气,经常要把手按出道道血痕。但即使是这样,辉子每天关在屋里练琴,一练还能是五六个小时。有一天吃饭的时候霞妹偶然间注意到,才发现辉子指尖多了好几个血泡,手上也密布着层层老茧,辉子还摆摆手说没事。段爷年轻时候也练过吉他,段爷的吉他连六十块都没有,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琴桥断了被段爷用胶水粘回去,还能接着弹。段爷最拿手的是崔健的《一无所有》,当时站在学校操场上自己弹自己唱,没一会儿,就吸引来了七八个女生,现在想想段爷也会心里洋溢着暖意。“过去的男的追女孩容易,当面儿给人弹一首《同桌的你》,女生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现在的男的想找个对象,又得有房又得有车,不知道现在这帮女孩儿是跟钱谈恋爱还是跟人谈恋爱,”段爷时常这样感叹。因为父子俩都会弹琴,两个人常常在一起切磋技艺,讨论有关音乐的话题,段爷给辉子讲崔健怎么把摇滚乐带到中国,讲窦唯怎么从主唱到出家,讲唐朝乐队,讲何勇和张楚,辉子再给段爷讲飞轮海和周杰伦。那段时光,是父子俩相处最融洽的时光,也是段爷现在最怀念的时光。后来辉子开始找人做起了乐队,自己担任主唱和吉他手,开始创作自己的歌,开始留起了长头发,开始变得越来越叛逆,不爱学习,挂起了项链打起了铆钉。段爷问过辉子以后的路想怎么走,辉子说只想做个酒吧驻唱,段爷问那你老了之后唱不动了怎么办,辉子问他你知道老鹰乐队吗,主唱七十岁了还在唱,段爷不说话。那之后,段爷也劝过辉子先好好考个大学,再出来搞音乐,但是辉子听不进去,一心要考中央音乐学院,每日依旧跟乐队的朋友们在一起,不服家长也不服老师。最后辉子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艺考,考流行演唱专业,因为辉子没参加过专业训练,视唱练耳环节就频频出错,演唱环节由于基本功不扎实分数也不高,无奈落了榜,为此,辉子消沉了足足有两个月,每天喝酒解愁,泡酒吧逛夜店,跟段爷的嫌隙越来越大。辉子原先一起组乐队的那些朋友,基本上都花钱出了国,进了加州伯克利音乐学院,只留下辉子一个人在国内,不是不想出去,实在是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为了这事,辉子还跟段爷大吵过一架,“你既然已经断了我一条路,就别来干扰我选择自己其他的路!”段爷依然记得辉子摔门而去的那一声闷响。
往事历历,段爷一边想着这些过往的点滴,一边往后海走着。夜色将阑,沿途的酒吧开始有了进出的人群,跃动的灯光将后海酒吧街点缀上亮丽的颜色。这城市明明在发展,但段爷却并不喜欢,很多时候段爷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是因为吃到的爆肚和肥肠没有儿时的味道了吗?是因为那些商贩没有儿时的亲切了吗?段爷也并不知道。不过他偶尔会想起罗大佑在《一样的月光》里唱到的:“什么时候蛙鸣蝉声都成了记忆,什么时候故乡变得如此的拥挤。高楼大厦,到处耸立;七彩霓虹,把夜空染得如此的俗气……”
段爷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才找到那孩子提到的帝豪酒吧。这家酒吧店面不大,但是门口赫然写着学生可以打七折,难怪辉子他们总来。酒吧是简约的木结构设计,各色的灯光在夜色掩映下有点迷离的感觉,吧台不大,主要是散桌以接待三两成群的客人,但是正中央的舞台格外显眼,现在正好有一支乐队在演奏一首民谣,段爷没听过,估计又是哪部新电影的主题曲。段爷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瞄了一眼价格,内心有苦难言,里面最便宜的啤酒也要40一杯,那些他不认识的酒普遍在百元以上,而且他翻了一遍,也没看到他熟悉的二锅头。无奈,段爷只能点了一杯啤酒,准备先坐一会,等中间乐队休息的时候再去问问他们关于辉子的事。一想到辉子的事,段爷就感到如坐针毡,不知道他是又找了新朋友一起玩音乐呢,还是独自去了哪里,会不会出什么事,为什么总是不接电话,这一切都令段爷非常担心。很快,一曲终了,底下响起了观众的掌声和口哨声,主唱告诉大家乐队需要休息,请大家稍等片刻,随后他向台下走去。段爷起身去找他,在卫生间门口追上了他。二十岁上下,有一种跟年龄不相称的沧桑感,瘦削的脸,短发戴个帽子,便是这个主唱带给段爷的最初印象。段爷无心端详,劈头就问:“小兄弟,你认识辉子吗,段福辉”。主唱愣了足有两秒,问段爷:“你是他什么人?”段爷心里有数了,看来他们知道辉子的下落,于是告诉他们:“我是他爹,告诉我他在哪。”主唱稍稍低下了头,支支吾吾道:“他……在我们那里,您要是想见他,回头可以跟我们去见。”段爷察觉到了有些异样,于是问:“他在你们那里做什么?”主唱答:“也就是……一起做做音乐唱唱歌,回头我带您去就知道了。”尽管还是半信半疑,不过毕竟段爷得到了可以跟随他们去看儿子的承诺,也不好多说什么。
三.
段爷打着呵欠,又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啤酒,他摸了摸自己的腰包,庆幸还好今天带的钱比较多,因为他本来想着,见到辉子之后,可能还能带辉子出来吃点好的,哪怕是俩人在饭桌上彼此不说话,光看看儿子也挺不错。段爷看了看自己那块戴了七八年的手表,上面显示已经快要到11点了。服务员对他说只要到了11点,酒吧就会进入中场,那时候会来一个经验更丰富的摇滚乐队,现在台上的这支乐队就可以休息了,到那时,他们就可以带段爷去见辉子了。
正恍惚间,段爷感到有一双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段爷猛地惊醒,抬头看见了主唱正站在他身边,“走吧”,主唱对他说。原来六爷因为今天一天都没有休息,加上昨天晚上因为想着今天要见儿子,也没有睡好,疲惫得不知不觉睡着了。自己真是老了啊,段爷心里想。段爷起身,付过账,跟着乐队的四个成员走下楼,上了他们的面包车,其中的吉他手一直在背着身子小心地打着电话,似乎在有意无意地防着段爷。
乐队的键盘手亲自驾车,他的速度很快,连转弯都没有减速的意思,不一会就到了。车上段爷也问了其他四个人是不是辉子的朋友,吉他手立马回答他:“算是吧。你别问那么多了。马上就到了”。
乐队四人带着他进了一个小区,小区里的每一户都是一幢独立的别墅,相比于段爷之前看到的那个别墅,眼前的这个花园里更显得树木葱茏。现在这帮小崽子们,真是不得了,段爷心里面愤愤地想。段爷一行人在一幢别墅入口处下了车,“跟着我走吧,马上你就看到你儿子了,”吉他手对他说,同时下车打开了花园的锁。
段爷随四人下了车,穿过绿茵茵的花园,走进别墅的正厅,整个别墅一派欧式风格,吊灯如紫藤萝瀑布般倾泻而下,墙壁上的烛火充满了宗教教堂的圣洁感。令段爷感到意外的是,厅堂里面沙发桌子等等日常家居一概没有,有的只是乐队演出用的乐器和器具,除了架子鼓,吉他,贝斯,键盘,音响之外,段爷还认识里面的效果器,另外,各种电线在角落里面缠成一团。
见众人回来,别墅二层走出来一个女孩,一头长发由灰色到绿色呈现渐变,身上是亮闪闪的铆钉,旁边房间还走出来了一个男孩,看起来年龄要更小一些,一头黄毛,穿着皮夹克配着肥大的裤子,一条银色项链几乎占据了他半个身子。
段爷扫视了一圈众人,说:“你们这么小年纪,怎么就穿得像是乌鸦孔雀似的。”
二楼的那个女孩倚着楼梯的扶手,嘲笑段爷:“是啊,这么穿不好。就应该每人穿一件军大衣,戴上工人帽,在蹬双解放鞋,那样才威风呢”。
众人一阵大笑。
段爷反驳道:“你可别小瞧了那时候穿军大衣的那批人。他们穿的正,骨子也正,哪像现在的人,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却一天到晚不务正业。”
吉他手率先急了眼:“你这老头说谁呢?”
二楼的女孩哈哈笑了两声,对段爷说:“你还说我们不务正业,你看看你,一大把年纪了,不去跳广场舞,却大晚上的找到这来,我看你才是不务正业吧”。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段爷刚想反驳,但随即就愣住了。因为他看到,有两个人从二楼把辉子拖了出来,辉子双手被缚着坐在椅子上,没精打采的,那两个人,一个体型微胖,头上露出缝合好的刀疤,目露凶光。还有一个身材高挑而瘦削,有着精致的脸,留着恰到好处的刘海,正在笑着,他朝众人摆摆手,又对段爷说:“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还跟姑娘掰扯起来了,嫌不嫌丢人”。
段爷问他们:“辉子怎么了?你们对他干了什么?”
那个高挑一点的用手指碰了下辉子的脸,跟辉子说:“来,告诉你爹你都干了啥”。
辉子双眼冷冷地盯着地面,并不答话。
“行了,你不说是吧,那我就来亲自告诉你爹”。高挑一点的男孩一边说着,一边和他旁边的人撇下辉子,走到段爷面前。
“你家儿子砸了我的吉他,你看看,就是那个,另外还抢了我女朋友,你说这事怎么办?”
段爷先顺着他的手指看向一个在透明柜子里放着的吉他,那把吉他的表面有一些掉漆,应该是有了年头,琴板互相裂开了,之外还断了一根琴弦,修的话可能会有些难度。
段爷扭头大声问辉子:“真有这事吗?”
刚才没说话的辉子这次突然放出了声音:“段伟国,这里没你的事,这是我和他们之间的恩怨,你赶紧走!”
段爷小步跑到二楼,来到辉子面前,喘着气给了他一耳光:“都到这时候了,你还跟我犟!”
辉子咬着牙冷冷地看他:“你跟我这逞起能来了,你有种,有种跟他们干去啊”。
段爷问他:“砸人家的琴,抢人家女朋友的事,是真的吗?”
辉子看着那群人,回答道:“琴,我是砸了,不过女朋友我可没抢”。
段爷回到那个高个子男孩面前,对他说:“不管怎么样,砸了你们的琴,辉子该赔。把这事先赔了,之后的事儿好商量”。随后段爷开始掏自己的腰包。
那个带刀疤的人插着腰率先说:“行啊,你赔赔看,我倒要看看你一老头赔得起吗”。
高挑的那个对他一摆手,说:“二龙,你注意点”。
二龙扭头对他说:“迪哥,他今儿要是带够了钱,回头我剁一根手指就当孝敬你了”。
迪哥冷笑一声。
段爷数出一叠钞票,递给迪哥,说:“这里面有826块钱,那琴我也看过了,不是什么新的琴,质量我看不出来,不过卖的话估计也就是这个价。赔这些应该够了吧?”
二龙向前两步,抬手就给了段爷一个耳光。
“二龙!”迪哥凶恶地看着他。
“这一巴掌,是替这把吉他打的。”二龙似乎仍未解气。
段爷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举起手,摸着自己的脸颊,摩挲了两下,他仿佛有种感觉,觉得自己和世界的联系又被重新建立了起来,那种当年的热血又重新用遍了全身,一种很久未有过的舒畅感灌注进心间,段爷摸了摸自己的三棱刺。
“哈哈哈哈,”段爷仰天大笑了起来,二龙错愕间竟然退后了两步。
迪哥连忙上前,稍稍弯下身子跟段爷说:“不好意思,刚刚我那个兄弟下手没轻没重的,其实你不理解他,是因为你不知道这把吉他的来历。这把吉他是beyond乐队的吉他手黄贯中在香港演唱会上用过的,当年我用二百万在拍卖行上抢下来,如今被你儿子砸碎了。”
段爷再次看向那把吉他,原来那些掉漆和磨损,是黄家驹和黄贯中抚摸的痕迹。Beyond,这也是一个让段爷魂牵梦萦的名字。段爷问:“那你们想要多少钱?”
迪哥直直地盯着段爷,说:“五十万吧”。
段爷心中陡然一沉,跟他们说:“没问题,后天我再来这里,我给钱松阳教育网,你放人,可以吧?”
“可以”。
“不过那你要说好,这两天,别伤害我儿子,要不然你们就等着”。
“可以”。
段爷转向二龙,对他说:“还有,后天的时候,你得在这儿,哪都别去”。
二龙冷笑着点点头。
段爷又看了一眼辉子,辉子同时也在注视着他。
四.
李记涮肉馆。段爷,孔四郎和李铁头围坐在一个铜锅周围,热气腾腾的水雾,让人身心都能感觉到暖意。
“段爷,那帮小崽子们打的是哪边脸?”李铁头问段爷。
段爷摸着自己的左边脸颊,“这边儿”。
“这次是段爷第几次挨人耳光?”李铁头再问。
“第四次,第一次是大栅栏跟吴老四,第二次是胡同里跟那魔鬼党,第三次是我老爹,第四次,就是这个二龙了。”
李铁头从嘴角哼出一声,说:“吴老四和魔鬼党,哪个不是当年威震南城的大人物,多少人想见人一面儿还见不到呢,而且他们都比段爷大个十岁八岁,挨他们几下也没脾气。就是这个二龙,他算哪根葱?段爷别生气,今晚我带上我之前监狱里认我当大哥的那些小弟兄们,给他们家翻个底朝天!”
段爷闷了口酒,说:“抄了他们家能解决问题吗?回头明天新闻一登,今日头条,西三环发生命案,死八个伤六个,那时候你满意了?”
“段爷,兄弟也知道这样没用……但是心里憋屈啊,你说咱们这些兄弟这几十年下来,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啊!”
段爷摆摆手,说:“你得记住,这世道,只要有人还敢欺负你,就说明你还不够牛。一旦你真的够牛了,放心没人再敢欺负你了。”
孔四郎拿出自己的手机,向段爷展示着自己手中搜集的有关迪哥的资料:“张恺迪,1997年出生,河北保定人,父亲是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母亲是河北省大型民企老板的千金小姐,张恺迪从出生起父母就将他送往北京读书,给他配备了别墅,雇佣了保姆每周两次打扫卫生,还雇佣了私人保镖据说在暗中保证他的安全,算是个富二代加官二代的典型。”
段爷长吁一口气,感叹:“这人来头不小啊。不过你小子也不错,怎么搞到这些东西的?”
孔四郎哈哈一笑:“兄弟也算是做企业的,跟官府也有些来往,像这些信息费点心思总能弄到手。”
段爷摇摇头:“照这境况,还真不能跟他们纠缠下去,得尽早脱身,不然可能会惹上大麻烦。”
孔四郎点点头表示同意,建议段爷:“后天咱们一起去,直接把钱给他们然后把人领走。钱的事段爷不用担心,兄弟这边都有。那耳光的事,段爷还是别跟他们计较了,免得惹祸上身幽幻道士。”
段爷默许。
李铁头独自闷了一大杯。
五.
第二天一早,段爷起来洗漱,霞妹一早就出去买菜了,给段爷留了馒头和酱豆腐。段爷隔着窗户向外看,一瞬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窗外是一身紧身衣的李铁头,旁边跟着辉子,垂头丧气的,两人正一起向自己家这边走来。
一种不祥的感觉掠过段爷心头,段爷打开门赶紧迎上去,开口便问:“李铁头,是你把辉子带回来的?”
李铁头一手拉着辉子,想进屋,一边跟段爷说:“段爷我进屋慢慢跟你说,昨天晚上我带着我一帮小兄弟,夜里直接闯了他们别墅……”
段爷进了屋,关上门,让李铁头和辉子坐下,赶忙问:“那你把五十万给了他们吗?”
“没有啊,他们打了段爷,我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段爷叹了口气。
李铁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说道:“段爷我给你讲,昨天夜里我提前摸清了他们小区保安要轮岗,我趁着轮岗的期间带了五个小兄弟混进小区,对他们来讲,破个锁简直是小意思。一进门,我把二楼房间都找了个遍,先把辉子救出来,然后他们也都醒了,面前围了我一圈,我拿弹簧锁,一锁头抽倒一个,那一群人真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段爷气愤不已,说:“你怎么这么蛮横,你不知道你把他们都打伤了,他们会放过我们吗?本身已经可以破财消灾了,现在这祸水,恐怕没有时候是个头了。”
李铁头赶忙说:“段爷,这群人你看他们像是讲理的吗?现在的这帮孩子不像咱们那时候了,你看看他们一个个有规矩吗?咱们那时候好啊,每个人都知道尊老,对方是老人不打,可现在你比他们大多少岁,他们连你不是一样打吗?那时候我们都知道没理认错,可他们打了没来就没理,他们最后认了错吗?”
段爷默然不语,以前的他觉得,他看不惯这世界;现在的他只觉得,他看不懂这世界了。
段爷、李铁头和辉子相对坐着,三个人都不说话。段爷想着他是不是要亲自给那些孩子们认个错,再把五十万的支票送过去,当然如果他们需要额外的医药费的话,也应当给一些。
正想着,段爷的手机响了,上面赫然出现了一则信息,是自称张恺迪的人发来的,让段爷猛地提起了心。段爷疑惑过对方怎么会有自己的号码,但想起来可能是因为那次给儿子打电话显示了自己的号码。
信息上写:段爷您好!我是张恺迪,是前天给您介绍那把吉他来历的那个人。我本无意冒犯,只想讨回公道。毕竟欠债还钱,张嘉蓉是天理所在。那把吉他的特殊意义,想必您也了解。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它爱不释手,每当疼痛袭来,或者心中不平,每当我拨响那把吉他的琴弦,仿佛beyond的精神灌注心间。那天您儿子带了姑娘来到我驻场的酒吧,我想我们那天,都对那个姑娘中意有加。我弦弦掩抑声声思,得到了那个姑娘的青睐。但是您儿子心中不服,要与我比试技艺。我们从口头争执,变为大打出手,您的儿子一怒之下砸碎了我那把吉他,就是我本来准备珍藏一生的那把吉他。
后来,讨回应有的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暂时扣押了您儿子也是为了逼他还钱。但是您口头答应,暗地反悔,雇佣打手,夜劫别墅,恐非君子所为。不仅钱不见一分,我的无辜兄弟还身披重创,满腔愤懑,无人说与。
那天之后,我向福辉打听过您,知道了您是当年叱咤风云的段爷。段爷做事,一向是讲究规矩,说一不二的。如今事已至此,恩怨已结,段爷若不解决这恩怨,恐怕有伤段爷威名;而我若是不解决这恩怨,也没办法跟兄弟们交代。我希望我们能用段爷当年的方法解决问题。就在后天,颐和园后面的野湖,我们一战定分晓。如果我们赢了,烦请段爷将五十万元交给我们,并向兄弟们赔礼;如果段爷赢了,旧账一笔勾销,我让二龙亲自向段爷赔礼。我保证不报官,希望段爷也遵守承诺。
如果您答应了,请务必回复我。如果您不答应,我也不会对您太过为难。
段爷读到最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的血液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沸腾过,原来当时的那些规矩,如今在这个世界还会有一席之地。段爷感到他还没有被时代抛弃,他的耳边仿佛又吹响了年轻时候颐和园的风。
“期待与迪哥相会,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将五十万如数交给你”。段爷这样回复道。
六.
段爷,孔四郎,李铁头从孔四郎的车里下来,他们都穿着大衣,带着毛帽子。他们比约定的时间刻意提早了一小时,只为了看看他们当年战斗过的地方,嗅一嗅这熟悉的气息。“当年段爷就是在这里,一个人面对二十几个敌手毫无惧色的”,李铁头看向段爷,笑嘻嘻地说。段爷看了看周围,面带微笑。
不一会,段爷这边的人纷纷都来了,有的开着奥迪,有的骑着自行车有的拿着棒球棒,也有的还拿着当年的三棱刺。如今他们境遇各不相同,但一听到段爷叫了人,没有二话全都立马就答应了。
过了半个钟头,河对岸也来了人。那是一辆宾利,停稳过后,车上面下来两个人,一个是迪哥,他的穿着与那天见并没有太大区别;另一个人穿一件海军迷彩服,叼着烟,似乎不是中国人,他往这边人群里看了一眼,回过头跟迪哥低语着什么。迪哥向这边招招手,喊话到:“今天我只带了一个人来,如果输了,我一定遵守承诺!”
段爷回礼道:“兄弟果然一言九鼎,不过我有话在先。无论结果如何,这五十万都请你拿走。”
孔四郎提醒段爷:“这个人应该就是那孩子的私人保镖,听说是在海军陆战队里出来的。”
段爷点点头。
两边逐渐摆开阵势,那个外国人的眼睛转得很快,似乎在寻找能够突破的弱点。众人把外国人围住,李铁头先发起了攻势,他站在那人背后,一个弹簧锁抽过来,锁头却被外国人的甩棍荡开,接着那人用额头猛烈撞击着李铁头的眉骨,李铁头像是被巨炮轰了,骨子一下软下来。几个人同时冲上来,外国人抡开甩棍,一声不响地开始抽击。
段爷并没着急,他只是在寻找着外国人视野的盲区,以便发动袭击。段爷伸出三棱刺,扎向对面的大腿,却被那人一把拎起,单手一送,就摔到地下,段爷挣扎着爬起来,他感觉到对方还是没有用尽全力,不然按照刚才自己的境地,对方击中自己要害绝非难事。
不过这时,孔四郎急中生智,他将手边一块冰推向了外国人的脚边,外国人忙于缠斗,有所疏忽,踩到了冰片,重重地摔到了地下。众人合力将他制服了。
段爷并没有觉得胜利,他已经输了。因为北京的规矩是,相同人数的两群人对垒,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切也即将了结。
段爷望向天空,这天空,仿佛和自己年轻的时候一样。还有这风,那么熟悉。
03
地铁上
节选:老哥哗地站起来,竖了领子,凑近他耳语: “你小子可以啊。哥今儿几笔刚到手,眯会儿,就被你小子划兜儿了。你也甭拿你破裁纸刀划拉了,还不及我的好使。”
……
“看你是个新手,以后,跟哥混,哥教你,得手快。日结,三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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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地铁了,在城南站上的。
这可是起点站!怎么照样把人挤得脸贴胳膊腰贴腿的。
这挤啊,是一万个挤字儿也说不清那种挤。人天冷裹得厚点儿都该被挤下去,更别提拉行李箱、拖蛇皮袋的了。
幸好他瘦,穿得又少,才没被挤扁。他那模样,头发眉毛粘在一块,再连着黑眼珠子、黑衣裳黑裤子。他样子像个跑疲了的耗子。
一座难求啊!一个瘫在老弱病残专座上打盹的老哥,使他愤愤不平。更关键的是,那老哥也瘦得跟耗子似的。他的座儿明明可以再坐下一个耗子的呀。
算了,不想那位哥和他的座了,还有别的想不完的事呢。
真是的,每天钱花得比水流得都快。
真是的,又过年了,到处都挤得人搁不下脚。
真是的,搁不下脚的地铁上,那些老鼠似的家伙又猖獗起来了。扒口袋的遍地都是,可偏一个也逮不到正着。
就是,扒手!地铁上人多,八成有个扒手正盯着自己呢。
想到这,他迅速从人堆里抽出双手,按紧了自己的衣兜。那感觉,就像手从热腾腾、鼓囊囊的发面馒头堆里抽出一样。
可是,他边上怎么会有扒手呢!
还是放心吧。他旁边那老哥睡得跟死人一样。贴着他的一转人恨不得脸都长在手机上。没人稀罕掏他兜儿。
摸了摸口袋,东西都在,他又满意而心安地靠在专座扶手上了。
不对!扒手肯定不会让人家看出自己的。都猜出谁是扒手了,还怎么行动?
他没猜出来是谁。那家伙藏得挺深嘛。
再说,现在这么多人,扒手这时候行动被发现了,肯定打不过人家。
可他们就活该被打。
他边嘟囔边紧紧摁着衣兜。万一兜里东西没了,这年就没法过了。
可咋办呢?贼也要过年啊。
唉,这年头人都想钱想疯了。
偏就这位哥稳。看他样儿也是个本分的本地人。上地铁不带个包,俩胳膊一环就歪在那睡。
他又掏他衣兜,犹犹豫豫的样儿能急死人。
唉,要不是没钱过年,他才不干这行呢。
他急得直冒汗,手把衣兜都摁潮了。
不能再等了。还有两站就城北了。没时间了。
现在地铁上人少了些,但还是挤得人脚没处搁。
那位老哥一直瘫在老弱病残专座上,从城南起点快要睡到城北终点了。真烦人。
他也从城南上车到城北,一直挤在坐特座的老哥边。
那就这位老哥吧。
今天只这一笔,他相信,自己运气不赖。
行动吧。
他摸出兜里那东西,贴在袖子里。就赶着地铁一停,好借惯性蹭那老哥的袄。
可以,不难。他划了个口子,竹节指缩进衣兜的破缝里,指间摸到个滑溜的东西。
这货兜里装的什么玩意?搞得他心里疼,手也疼。
不管了,把它夹出来,就啥都没发生过。
这老哥睡得真死。他一定也是个辛苦人。人活着谁不累啊。
他好像于心不忍了呢。
可他也要过年。
他杵在那,有点木愣了。
他还木鸡一样呆着,地铁减速入站,一下子把他整个侧身都甩在紧贴老哥的那条胳膊上。
冰凉的片儿在他四个指头的骨节上齐齐地割了一道。
哟!血! 他拔萝卜似的拔手。不过来不及了。 那老哥狠狠按住他的手,猛地睁眼:
“干啥!”
“我!……那个……那个……我不是……我……”
“闭嘴!”
老哥哗地站起来,竖了领子,凑近他耳语:
“你小子可以啊。哥今儿几笔刚到手,眯会儿,就被你小子划兜儿了。你也甭拿你破裁纸刀划拉了,还不及我的好使。”
……
“看你是个新手,以后,跟哥混,哥教你,得手快。日结,三七分。”
04
二十岁
节选:二十岁,大概是人生里最美好的年纪。
朝气蓬勃,像是山间石头上不知疲惫流淌的溪水,清澈见底,只一眼便叫人心情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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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十岁,大概是人生里最美好的年纪。
朝气蓬勃,像是山间石头上不知疲惫流淌的溪水,清澈见底,只一眼便叫人心情舒畅。
【二】
他二十岁,正是家里一贫如洗、外头动荡不安的时候。
越是贫穷越是多子,他家里兄弟五个,上头有四个哥哥,都是半大的时候就去地里帮着干活,背上有热毒的日头,满身湿漉漉的汗,一弯腰一辈子就扎根在地里了。
大黄牛拖着犁,哼哧哼哧喘着从他身旁过去,刨起来的黄土沙在热浪里猖狂,黏在汗湿他的头发上。
可还是穷啊,家里那么多张吃饭的口,还是穷啊。
穷到什么程度呢?家里兄弟五个,只有后头两个小的讨上了媳妇。
“饭都吃不上,哪有人家跟啊。”他母亲看着三个打光棍的哥哥,抹着泪叹气,空有一身缝缝补补的绣花本事,无济于事。
【三】
她二十岁,正是好风景。
父母工作稳定,家里衣食无忧。
她是家里独生的女儿,这一辈里的孩子少,女孩子更她又自小身体有些孱弱,差不多是被宠着养大的。
她讨厌太过闷热的夏天和毒辣的日头,有时太阳伞都挡不住身上的皮肤被蒸的高热。
空调真是最伟大的发明了。
她裹着被子躲在空调屋里,吃着冰棍这样想。
【四】
大概家里总会对幼子多多少少有一些偏爱,在那样贫穷的节当口上,家里竟然还能把他这个幺子送去念了一些书。
其实也没能有多少,念完小学也就罢了,水准更是远远不能和大城市里相比——可在他们那里,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可是私塾不能继续上下去,他却没停下来读书。
实在说不清楚那个时候到底是普遍对于念书有一种渴望,还是他骨子里就天生适合做文人。总之在大家为填饱肚子愁眉苦脸的那会,他在挤出来的空闲时间里,搜罗一切能搜罗到的写有字的东西,杂七杂八,然后囫囵吞枣看下去。
他喜欢充满想象的神话故事,也敬佩革命里红军历尽艰难的长征精神。
母亲有时也埋汰他:“白是念书念傻了,书能当饭吃的么?”
【五】
她自小接受义务教育的。
母亲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里的缘故,她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一路就读当地“机关官方”学校,初升高顺利考入当地最好的高中,接受充实又枯燥的应试教育。但她其实并不怎么喜欢一些课的学习,只是向来性格认真,也就顺从地学了下去。
她的书桌上贴着一首现代诗,用荧光笔写的,字迹流畅自成一体,题目叫《书桌赞》。
【六】
事实证明,书是能当饭吃的。
大队里批下来在村里建了第一所小学,作为十里八乡仅有不多的几个文化人,他被任命做了校长。那会校长和大城市里的可不同,不如说是老师兼任校长。那个不大的学校里,他教过语文郎毓秀,教过数学,也教过物理、音美和政治。
学校算是编制单位,中午管够小米粥和两个白面馍馍,他时不时省下一个带回去分给一双儿女,点一支自制卷烟,雾气朦胧里,嘱咐叫他们好好念书。
“家里出一个大学生,那才能耐哩!祖上有光。”
【七】
要说她真的喜欢什么,大概其中一项会是文学。她为古文和诗词着过迷,热衷用钢笔毛笔对各种字体临摹,也涉猎一些绘画和奇妙的文字。
她脑袋里总有些奇奇怪怪、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东西。
但是她发现,进入大学之后,时间多了,她看的书、练的字、写的诗和文章却少了。
我这是怎么了呢。她想。
【八】
“我这是怎么了呢?”
她在电话这头闷闷不乐,靠在学校操场的栏杆上抬头望天。天幕黑压压的,偶尔能看到几颗星。她冲着电话那头半是撒娇地抱怨:“我的时间不知怎么就浪费掉了,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电话里传来笑声和他苍老的声音,他说:“自己管不好自己那还行!要有自控力,好好学习勤写字,过年还等着你写对子来贴哩!词也要你想怎么写。”
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吐吐舌头:“知道啦!我就是抱怨一下,我肯定好好写的!”
【九】
1998年,他远在老家接到她出生的消息。
2001年,她被寄放在老家。他抱着她在月台上,拿粉笔教她认字。他指着族谱上,“这是我,”又往下指了两代那里,“这个是你,这个字念‘寒’。”
她缠着他要听故事,于是每天晚上听他讲,嫦娥奔月的神话或是红军革命的长征。
2005年,他前来住在儿子家看养她。上学中午吃完饭那段短短的时间里,他们在小黑板上写写画画。“这是我,这是你,”她指着那两个小小的人,“我们在月球上啦,可以去找嫦娥姐姐。”他就听着她的“创作”,在两个小人脚下画月亮,一旁画嫦娥和月兔。
临走之前,他给她写了篇《书桌赞》贴在桌前。
2009年,她和姐姐回去住了一整个暑假。他带着她们上山里捡蛾子(蘑菇),扑蚂蚱,领一排歪歪扭扭的小鸭子觅食,教她们象棋、练字、念背《七律·长征》,也教她们简单的二胡曲和电子琴,然后三个人开一场咿咿呀呀没有观众的“演唱会”。
2010-2016,她的假期开始被兴趣班和学习占据,只有日盼夜盼,盼到了过年时,才能回去陪他待几天。
【十】
2018年,她二十岁,他七十二岁。
回不去的时候,她平均每周打一个电话给他,念叨零零碎碎的家常:我最近也有有好好吃饭好好学习,你少抽点烟啦,家里是不是豌豆要摘了呀,给我留一点我回去吃!
回家的时候祖母看指着他数落,“他呀,就跟你说话的时候笑得没眼见的。我看他一拿手机咧着嘴笑,保准儿是你打过来的。扯些没用的,光浪费话费钱去了。”
也不反驳,她就咧着嘴笑,他也咧着嘴笑。
【十一】
他说想去北京看看天安门和故宫——他年轻时候曾经去看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
他说想去天上人间苏杭坐坐小船,尝一尝那里的糕点。
他说想去重庆,看看儿子大学念书时候待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我记得,我都记得。
我和姐姐一定会带你去的。
【十二】
他好学、善良、温和本分老实、有一些那个年代读书人的孤傲气节。
言传身教里,让我接触到文字,拥有乐观生活的勇气,脑袋里充满想象力,也清晰地明白道德是非观。
【十三】
他是我的祖父、挚友、保护者、和引路人。
05
枷锁
节选:一只瘸子老虎,和一个白发老人,在笑着狂奔向死亡的终点。
我看不见他,可是我知道,他一定在笑,他一定在用力地朝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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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兔崽子,还想跑,给我按住他!”
三四个保安提起铁棍朝我挥来,金属撞击在我的血肉上,发出钝钝的声响。
有什么断裂了,钻心的疼。我愤怒地嘶吼着。可是绳索紧紧捆着我的手掌和咽喉,一阵阵电流从绳索里钻向我的血液和筋骨。
我不肯求饶。我只能愤怒地嘶吼。
“再给我打!”
我喘着粗气,狂怒地大吼一声,低头,一口咬断了自己的左前掌。
一
今天的保护罩里空气真新鲜,没有以前的橡胶味儿了。
我沐浴着人造太阳的暖光,闲适地卧在保护罩角落,舔着我的断掌。
今天的肉酱还是很少,充斥着机器的铁锈味。我厌烦地甩甩尾巴。
保护罩上面亮起了一个红十字。我舔舔嘴,懒洋洋地走到保护罩中央,站定,然后侧躺下。一股微电流袭来,我无法动弹。不久后,一个小老头提着医疗包走过来,开始给我的伤口上药。他轻轻按压着我的断掌,叹口气,又默默贴上疗伤贴。他头顶只有寥寥几根头发,眯眯眼,高高的颧骨,苍白的脸色。
他给我治疗完,盯着无法动弹的我,然后用颤巍巍的手摸了一下我额头。我有点生气,这个小老头居然摸我引以为傲的正楷“王”字。
他抬头看了摄像机一眼,又低头慢慢收拾医疗包。一瓶药水被他用手滚到墙边,他蹲下去捡,顺手按下了墙边的一个按钮。摄像机的红点消失了,我身体里的电流也消失了,好像能动。我翻身站起,甩甩尾巴,他坐在原地,用他的眯眯眼盯着我。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想走。
这时,他叫了我一声,“哎”。
然后从医疗包里扔出一只气息奄奄的小鸡仔给我。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闻到了如此诱人的味道。
二
小老头偶尔会在给我换药的时候,带点活物来。
然后他就会关掉摄像机,看着我狼吞虎咽。有时他就颤巍巍地在地上坐下,自言自语。偶尔他会大胆地摸摸我的额头,我也任他摸。
后来,我开始能听懂他的话语了。
他对我说,
“你们东北虎呀,有些是活在东北的。很久很久以前,那里有高大的树木,有冰冷的白雪,有热气腾腾的饺子。”
“你是全世界最后一只老虎,人类自己没有办法在外面的世界生存了。”
“你知道吗?外面现在没有一棵植物,没有一滴水,全是沙尘和浮游生物。外面是活不成的呀。”
“三百年前人类就把自己关进保护罩了。”
“我知道你是因为想逃出去才被管制教育的,可是你为什么要咬断自己的手呢?”
“以前有个人说过,‘不自由,毋宁死’。”
“你头上的王字,是古今都没有过的正楷王,你注定是个王。”
“你是多么美丽呀。”
等我吃完,他就笑着,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轻轻地抚摸我的花纹和皮毛。那个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迷人的光彩。
三
偶尔有人类会在保护罩前面来看我。他们脸上带着兴奋又嘲讽的笑容,挥舞着双手,用力拍打着保护罩的玻璃,在上面留下油脂的痕迹。但是我一点都不想理会他们。
小老头也会悄悄混进来,看着玻璃罩里面的我。
他和那群愚蠢的人一点都不一样。他会穿着他白得发旧的大褂,出神地望着我。好像是很开心的样子,但是那样开心的神情被一种浓郁的忧愁所掩盖。我在玻璃罩那边,安静地坐着,他在保护罩那头,伫立在喧闹又粗鲁的人群中。他的安静和寂寥显得那么突兀,那么突兀。
他用那样爱怜的、悲戚的眼神看着我。他只是看着,并不言语,就会有浑浊的眼泪从他干瘪的眼中静静地流下。
他用那样用力的,却虚弱的眼神看着我,就像是在看他自己一般。
四
我的伤口快要愈合了,他看我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忧愁。
他最后一次来看我的时候,拿了一整只活的肥鸡。可是他并没有进门,他只是把门打开,把鸡放在门口,等我去吃。
我兴奋地甩了甩尾巴,知道这不仅意味着一顿大餐。我一瘸一拐地慢慢走近他,可是当我的脚掌跨过门的一瞬间,警报炸响,我的身体里突然通过了一阵强烈的电流。
我倒下,一阵眩晕中,恍惚看见他被保安团团围住,用铁棒狠命地打着。
血从他的脚底流出来。
五
从那之后,他没有再出现过。
我每天卧在角落,看着玻璃罩前面的人群一日复一日地喧闹着,也没有看见人群中那个瘦小的白大褂的身影。
现在每天没有小鸡仔吃了,只好吃铁锈味的肉酱。渐渐地,好像肉酱也变得十分可口,小鸡仔里生命的鲜活味道被我忘记得差不多了。毕竟,我安分守己地在保护罩里躺着,也不需要做什么事情,就能够每天吃到肉酱,享受到保护罩里的空气和阳光。
隔壁新来了一只虎鹿兽。据说他是新的基因实验诞生的生物,是非凡的新型物种。我兴奋又焦躁趴在保护罩上,看他优雅地踱步,优雅地吃肉酱,优雅地发出鹿的可爱鸣叫声。以前来玻璃罩前看我的人,现在都不再看我了,而是去看他了。不过没关系,我也好喜欢好喜欢他的呀,好想越过玻璃罩,扑到他怀里呀。
在这个充斥着孤独感的地方,他在我的身边。他的毛皮发着光,他的眼神温柔又细腻,他喜欢新鲜的空气,他喜欢明媚的阳光。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有一天,小老头悄悄扔了一只小鸡仔到我的玻璃罩里,可是他没有过来摸我的额头,就匆匆走掉了。我走过去低头嗅嗅那只害怕得浑身发抖的小鸡仔,上面有人血和铁锈的味道。
可是没关系,虎鹿兽闻不到人血味儿!我兴奋地把小鸡仔叼起来,左右晃动,示意他看张劲东博客。果然,他回过头看我了!可是他看到我的眼睛,就躲闪起来。他退后两步,走到角落里坐下来,缩成一团。
我沮丧地垂下头,凑到玻璃前,想看看他的脸。
这时,我看见他头上的“王”字。
我是第一次看见别人的“王”,可是为什么,他的王也是正楷王?
我不是唯一的正楷王字吗?我不是唯一一只老虎吗?
他的基因是哪里来的呢?
我的断掌去哪里了呢?
我身体里原始的欲望突然消失了。心动的感觉荡然无存。
欲望是炽热的,基因是冰冷的。
像是洪水突然蒸发了一般,我的爱情也随之而去。
六
我不知道老虎的生命到底有多长。
我出生在保护罩里,生活在保护罩里,没有人教我如何生活,没有人陪伴过我。
除了他。
后来我想起来,那次他带的小鸡仔有人血的味道。我想,也许他也被关起来用铁棒打过,或者,也许他也咬断了自己的左前掌吧。
也许,他想念着东北曾经的一场大雪,和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吧。
小老头再也没有来过我的保护罩。我曾经再次撕裂了我断掌的伤口,可是给我疗伤的人不再是他。现在给我疗伤的人不会悄悄关掉摄像头,不会给我带小鸡仔,不会抚摸我的额头和皮毛,不会站在我的玻璃罩前面泪流满面。
日复一日,百无聊赖,不知道度过多少个孤独的年月,我才能忘记他瘦小的身板,白色大褂,和默然的神态。记忆中的他褪色了,变得瘦小了,模糊了。
也许我也老得记不起事情了。
也许他早就老了。
也许这么多年来,我做过的唯一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就是尝试逃出去。
我甚至很难想起,我为什么想要逃出去。
似乎是这样:我曾经见到了什么。
我见到了什么呢?
我似乎记不得了。
七
我失明了。
可能是因为太老了。
医疗人员似乎决定要处理掉我。他们泰然地把我放出玻璃罩,让我享受最后自由的时光。我安然地踱着步,觉得我的一生毫无意义,不如早点了结了好。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躁动,好像有什么人闯进来了。
我的第六感好像突然觉醒了一般,我知道有事情要发生了,那是超越生死的伟大的事情,我能嗅到它鲜活的生命的味道。
我坐下来,面朝着声音的方向,等待命运的车轮碾过我的身体。
“逃!”
是他,是他,是他!
“你快逃!!不要留在这里!”
我身体里的血液在奔涌。
“偷老虎的逃犯在这里!”外面传来厮打的声音,还有枪声。
枪声。
枪声?
枪声!
我想起了。我想起我为什么要逃走了。我想起我为什么要咬断手掌了。
“是我杀了你家人!我不要你们在这里被锁一辈子!”
我没有办法转身逃走。
“你要的是自由!”
我要的是自由……
“你要的是自由!!”
我要的是自由。
“你要的是自由!!!”
我要的是自由!
我转身,奋力朝风吹来的方向奔去。
我全身的血液都在叫嚣着:“我要自由!”
我一瘸一拐地狂奔,不停地摔倒,撞在墙壁上。
我浑身是血,肋骨撞断了好多根,可是我好快乐。我的一生都是为了这一刻而存在。
我咆哮着,“我要自由!!”
只要这样,我就还活着,我就还存在着。
门口想抓住我的保安越来越多,他身边的警察也越来越多。
一只瘸子老虎,和一个白发老人,在笑着狂奔向死亡的终点。
我看不见他,可是我知道,他一定在笑,他一定在用力地朝我笑。
可是我没有看见的是,他也把枪口对着我,流着眼泪。
他扣下扳机。
——狮心著
06
房奠
节选:人生路上,过客匆匆,熙熙攘攘,片刻相会后便匆匆离去,此乃人生常态,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在路过这条路时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痕迹,即使年华逝去,昨日的路被岁月掩埋,这些痕迹依旧深埋地下,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被历史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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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天气怎么样呢?印象中好像是晴天,没风,甚至见到了久违的蓝天,树梢的嫩芽迫不及待地钻出来,嫩绿地在空中招摇,初春的气息遍布校园。后来这一切都被下课后奔向食堂的黑压压的人群、姐姐电话里沙哑的声音、宿舍楼下昏黄斑驳的灯光和那张孤独的长椅淹没。
那天,我正和室友像往常一样走向食堂,电话就在这个时候震动起来,看到是姐姐的电话我还有一些意外,我们的相处并不像其他姐妹一样,时常联系,无话不谈,有什么烦恼问题向彼此吐吐苦水。恰恰相反我们的相处很奇怪,在家彼此打打闹闹、嬉戏玩耍和交流一样不少,但是分离后我们之间没事一般不联系,但感情也没有因为疏于联系而变淡,彼此心中都清楚,远方的人是我的亲人,血缘将我们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感情才是彼此最深的羁绊。也许这就是常说的“相见亦无事,不来常相思。”看到这通电话我第一反应是姐姐有事找我,当她沙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我以为只是午睡刚起,未及恢复,可我从未想过,这通电话带来的是我从未想过的噩耗——兴哥走了。
“秋,兴哥走了,兴哥不在了。”姐姐沙哑的声音中透露着压抑的悲伤。
“怎么可能,好端端的怎么会不在了呢?”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五雷轰顶,不可置信地追问,这怎么可能呢?
“真的,今天早上发生的事。”
“是怎么回事?”
“今天早上在他家楼顶,爷爷的电视没有信号,让兴哥去弄,结果锅盖漏电,房顶上又有水,就被电到了。”
“怎么会这样,我们在家里也经常挪锅盖,但是从来没事啊,怎么兴哥就被电到,就不在了呢?”怎么都没有想到,兴哥会因为这个去世,明明我们在家也经常做的事,明明锅盖没有电的,兴哥怎么会因为这个就走了呢。我不相信,这个看起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怎么就发生了呢?
“我也不知道,今天哥打电话跟我说的,现在他们都回家去了。现在家里边很乱,爸妈都在忙着,我打电话给他们,还被他们骂了,你别打电话回家去了,会被他们骂的。你离家远你也别回去,我说要回去被爸爸骂了,我现在都不敢回去了。我买了明天的车票,我明天回家。”姐姐的声音越说越哽咽,说完这段话她就挂断了电话。我不相信这件事情真的会发生,我无法接受这血淋淋的消息,生死无常,可真的发生时才发现这四个字背后的生命的重量。
我拿着电话,脑海里一片空白,看着前方攒动的人头,麻木地跟着人群走进了食堂。
兴哥走了,这怎么可能,他才三十多岁,还这么年轻,他今年才刚刚建好新房子,住进去还不到半年,他的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还在幼儿园,他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了呢,他怎么舍得抛下妻子子女。我到学校还不足一月,最后一次见他的画面就像昨天刚刚发生一样,他的面容鲜活地存在于我的脑海。离家的前一晚他上我家串门,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着烟一边笑一边逗着我侄女。可转眼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离开人世,在一个所有人都不曾想到的时间的地点,以这样的方式。
“秋,你吃什么呀?”室友的话让我回了神,这才发现我已经走进了食堂。
“我······吃面吧。”
“你没事吧,刚刚接了个电话后一直怪怪的。”室友带着担忧疑惑问我。
“没事,我买面去了,一会儿过来找你们。”说完我就转身离去,不敢再多停留一秒,我怕下一秒我就忍不住哭出声来。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既不愿也害怕在人前透露自己的情绪,此刻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在人前哭泣,可是一看到室友关切的眼神我就怕自己忍不住,只能尽快离开她们,不让她们看端倪。
有一种野兽,它受伤了就跑回洞里,用舌头舔舐伤口,坚持下去,一旦有人走到它身边关心它,它就受不了了。我就像这头野兽一般,受伤了就躲在洞里,等待伤口愈合,可是别人一走到身边安慰自己就受不了了,所有的伪装瞬间化为乌有。我不愿将自己的伤口暴露在人前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所以只能逃离人群泰罗佩内,独自疗伤。
买来的面吃了一口就再难下咽,最终我在室友的关切中逃离食堂,走到了校园阴暗角落的路灯下,坐在长椅上,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再起身时,夜幕低垂,灯光昏黄,夜风凄凉。
也许在经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后,我们早已对生死麻木,在面对一切的不顺遂时早已经习惯走不平坦的道路,生活中的变迁再难让情绪有波动,不再轻易为人事触动,但其实,这些都不过是事不关己的淡漠。幼时常在奶奶身边转悠,尤记得每当寨子里有丧事或是唠家常提到一些远近皆知的恶人,她总喃喃念叨:“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以前我觉得这句话也太主观片面了,怎能如此武断。即使真有这种情节也不过是电视剧里老套而落俗的剧情,一切都只是为了烘托主人公的伟大,增添故事的悲情色彩而强加的推动剧情发展的悲惨的小人物命运,充满了为悲剧而悲剧的刻意。现在才明白,其实人生如戏,戏剧来源于生活,点点滴滴都是现实生活的浓缩,兴哥则是人生这出戏里面一个悲剧式的小人物。在人生的舞台上,总有人上台,也总有人下台,对观众来说,兴哥不过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人物,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存在,于别人而言,他的悲喜全都无关,但是于他而言,这就是他全部的人生。
人生路上,过客匆匆,熙熙攘攘,片刻相会后便匆匆离去,此乃人生常态,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在路过这条路时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痕迹,即使年华逝去,昨日的路被岁月掩埋,这些痕迹依旧深埋地下,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被历史铭记。
痕迹不改,但记忆却会随着光阴流转而日渐消弭,不知哪一日就荡然无存。在我还能记住我生命中的过客,在我还能清晰地记得他们的面容,还能记住我们之间的过往,用这点点笔墨,勾勒往事的形状,留下丝缕印记。供记忆模糊,难以在脑海中描绘昨日面容之日怀念逝去的岁月,以及那些曾在我生命中走过的人和事。
——谨以此文献给从我的世界路过的兴哥。
兴哥在八十年代出生于一个山区的普通农民家,是家中的老大,山区落后,偏远而又贫穷,他们那一代人的童年就是不停的为生计奔波,挣扎在生存的边缘,虽然辛苦,但是和同龄人在一起,在童心的审视下,贫穷的生活总是与快乐相伴。
在兴哥十二岁之前,他家的生活贫穷却过得轻松惬意,这段时间大概也是他关于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那时在村里,小孩多,又没有现在的各种玩具,同龄人就成了最亲密的玩伴。清晨一起摸黑到地里割猪草,割完后才回到家洗净地里粘上的泥土后才去上学。学校也简陋无比,几堵泥墙,几片破瓦就是一个学校,上课时自己从家里带上桌椅,往往都是两人一起,一人带桌,另一人带一条大长凳子,带到学校后两人共享。姐姐至今还常跟我们提起,那时候她比兴哥小几岁,再加上营养不良,整个人瘦瘦小小,俨然就是一个小萝卜头,所以她的桌子都是兴哥帮她扛到学校。而老师的工资也不过是每个学生从家里带来的大米,玉米,亦或是南瓜蔬菜之类。破归破,但是这是十里八乡唯一的一所小学,学生人数也不算少。下午放学后,父母还在地里田间干农活,他们的任务就是再去割一筐猪草,同时把牛牵出去吃草。每次他们在割猪草时就会从家里带上一些糍粑、辣椒面,收获的季节还会到附近的地里刨一些土豆,掰几个玉米,附近捡一些干柴生火,在割好猪草后就在山上围坐在火边烤东西吃,一下午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
从山上回来后依旧还有很多事要做,煮饭,做菜,喂猪,一切都忙完后才能休息。晚饭过后,才是一天最好玩的时间。那时候还没有通电,家里就只有一盏昏暗的煤油灯,月夜下的院坝就成了他们的天堂。饭后到屋后的岔路口喊上一句“来玩喽”,所有的小孩都从充满煤油味的昏暗的家里跑了出来,在月亮的照耀下开始玩游戏,躲猫猫(捉迷藏)、老鹰捉小鸡是所有人都百玩不厌的游戏,自然每天晚上都少不了这两个游戏。
每年寒暑假是兴哥最喜欢的时间了,既可以逃离学校还可以跟着大伯(堂哥的父亲)走街串巷看看外面的世界。为了生计,大伯做过许多生意,收猪卖、马车拉货、收废品······几乎只要是能想到的生意都做了个遍,但是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没有做生意的技巧,没有哪一种生意能做下去,全都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实在经营不下去而黯然收场。
兴哥最喜欢的就是收废品了。完全不需要出苦力,只要坐在马车上,等到了有人的地方吆喝“收垃圾咯,收垃圾咯”就好了,虽然一天下来嗓子总是沙哑的,但这一点不舒服完全可以被喜悦抵消。收废品不但可以到其他乡镇,甚至还可以到城里,每次回来都可以和其他人炫耀自己一天的见闻。收废品赶街走巷,但经济不发达的年代,连废品也很少,挣到的钱也入不敷出。不管做什么一直不顺利,后来大伯一寻思,村子里到处都是煤矿,自己干脆也去挖些私煤赚钱,不管结果怎样就再试这最后一次,还不成功就安安心心做一个农民。
有了这个心思后大伯到处找合伙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做过无数次煤矿爆破的人入伙。他俩商量后决定做一次大的,反正政府查私挖煤矿的不严,只要小心些很难被发现。做农民一辈子也就这样望天吃饭,流年不好时连饭都吃不上,全家人都得饿肚子,自己一辈子这样就算了,可孩子不能也跟着过这样饱一顿饿一顿的生活,得为孩子谋一个出路,至少让他们能上学,不是都说读书改变命运,就为孩子争取这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索性就放开了赌一次。
做好爆破的炸药,找好开矿地点,俩人看黄历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后就带上东西出发了。
大伯的合伙人以前为无数人做过爆破,是村里爆破的一把好手,想着这次也不会出什么问题,要是真的找到一处煤矿,那俩人就赚了,这一辈子就靠这几包炸药了。
到了事先踩好的点,俩人到了后找到几个合适的点,放好炸药,正准备走到安全的地方的时候,炸药忽然就爆炸了,一瞬间地动山摇,扬尘四起,大伯他们俩人还来不及走远就冲击而来的一股气浪压倒在地上,山上的落石纷纷落下,压在他们身上,除了漫天黄沙再不见人影。
没有手机电话,消息也只能靠人传达,当家里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几个小时之后了,还是开矿处的村民听到爆炸出来看,有一家和大伯关系比较好的知道他们今天要在这开矿,到事发地看到现场情况后及时到家里通知大妈(大伯的老婆)这才知道大伯他们出了事。家里人知道消息后赶紧找到村里赶马车的人到开矿处把大伯拉了回来。大伯到家时浑身是血,脑袋也变形了,家里人都以为他不行了,奶奶、大妈、姑姑等都扑在马车边上大哭,爷爷颤巍着上前把颤抖的手放在大伯鼻子下,发现还有气息后急忙把大伯送到医院,也不知是幸运还是命大,大伯虽然伤这么重但还是抢救回来,而大伯的兄弟就没有那么幸运,当场就丧命了。
养了大半年后大伯的身体才差不多恢复过来,但是大伯却从此性情大变,整天不着家,老婆孩子不管,家务农活也不干,嗜酒如命,每次回家必定是酩酊大醉,回来之后就在家里边闹得鸡犬不宁,严重时还打孩子老婆。性子大变的大伯和正处于叛逆少年的几个堂哥在一起,家里更是难得一日清净,大伯总是骂他们,堂哥们也看不惯大伯只知道喝酒闹事的德行,老婆孩子在这种环境中生活着,心中对他的期待和敬畏早已荡然无存,曾经的快乐日子所留下的念想也随着大伯屡次醉酒闹事而消弭,剩下的只有对他喝酒闹事的厌恶。
兴哥看着家里每日无休止的争吵,愈发穷困潦倒的境况,初中一毕业就半逃避半向往地跟着当年的打工大军前往了浙江一带成为了一名打工族。一张红红的车票就将年少懵懂的他送上了离别的火车,随着那摇晃的绿皮火车离开了这片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土地,去往那座传说中富足热闹的城市,开始了新的人生路。
打工的日子说好也好,说坏也坏,这个选择究竟对与错旁人难以评说,或许兴哥自己也未曾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
前几年,兴哥随便找了一家纺织厂,当一名工人,后来觉得工资太少就跟着熟人一起上船打渔,在船上待了几年挣到一些钱后觉得太危险也太辛苦就又回到城市中的工厂。后来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一条和其他的打工族没有什么差别的轨迹,打工挣钱,遇上一个合适的女孩子,回家结婚,生孩子,一家人在农村老家过着平淡的生活,岁月静好。
在家的日子虽然悠闲,但是眼看孩子一天天长大,家里的开销也不小,马上孩子就要上学了,经济压力也愈来愈重,前几年打工攒下的钱也快花完了,单纯靠家里几亩地的收入显然是不可能的,出去打工对孩子影响太大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自己也舍不下,必须要另寻出路。
兴哥想了想,就决定让嫂子在家里带孩子,自己到矿上去挖煤,工资高,离家还近。刚开始还好,既不影响孩子的成长还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可是干了一年不到,矿下空气不好,劳动强度太多引发了旧疾,不得已兴哥只能放弃这份工作,想其他的法子。看当时的市场,房地产行业炒得正热,兴哥就约上几个老乡一起到昆明去承包工程,刚开始还挣了一些钱,但做了没几年,中国房产过剩,政府政策一下,房地产的行情也不行了,房价一降再降,“鬼城”,空城处处可见,承包工程也没了出路。各种事情折腾下来,兴哥的激情也被磨灭了,最后决定回家,买了一辆面包车接客拉人。
在一个二三线城市,人流量并不大,再加上各种政策制度限制,兴哥的生意并不好,一时间生活竟是一穷二白。一转眼,家里又添了一个孩子,原来拥挤的单间瓦房也不能再住,政府又有一个危房改造的项目,兴哥决定申请这个项目借些钱先盖好房子,然后再出去打工或者干些其他的活把钱还了。申请通过,可是修房子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孩子也马上就要开学了,在经济的压力下简直快要喘不过气。嫂子看着家里的情况,觉得自己在家力气小,修房子也出不了几分力,每天除了煮饭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事,就想要出去打工。可是兴哥哪能同意温碧婷,怎么也不能让女人来赚钱养家。可是眼看着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修房子又不能离了自己,最后只能妥协,让兴哥在家修房子顺带带孩子,嫂子出去打工。一年多终于把破旧的瓦房翻新修成一栋二层平房,生活眼看一天天地步入正轨,接下来只要再辛苦几年把修房子的钱还清就可以暂时喘口气。
“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这句话真可恨呀。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用在这真合适,这句话并没有对兴哥的生死造成任何影响,但是却揭示了生活的无情,用一个小小的意外剥夺了一个人活下去的机会,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一个平凡温暖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兴哥辛苦了一辈子,刚刚开始走上顺遂一些的道路,明天还没有到来,意外却捷足先登。大家都以为兴哥一家的生活正开始好转,可没一个人想到一场意外就夺去了他的生命。在兴哥刚刚尝到一些生活的甜头时狠狠地将他的一切希望、失望和绝望夺去,连感受生活悲喜的机会都从他生命中剥夺,让他的生活的一切都戛然而止,永远的停留在了这一刻。
兴哥一生艰难,却一直都是一个良善之人,人人提起他都先道一声“这个人心好得很啊”,奈何苍天不公,让这般生性温和纯良的人早早地离了人世。
兴哥的一生并不顺利,在我的记忆中他似乎也从未尝到过生活的甜头,总是在不停地为生活奔波劳碌,他的空间中每一条说说都印证着他为生活打拼的艰辛,每次看到心疼又心酸,想要为他做些什么却又未能为力,满满的无力感涌上心头。曾经我们偶然间在家中翻到一本取名字的书,书中对生辰属相和名字的每一个字都做了详细的解释,便拿它打发一下时间。
“你们给我看看我的名字怎么样?”见我们讨论热烈,相关便叫我们给他查一查。
翻开书一看,书中写到:“兴”者,旺盛也,取名忌讳之词。姓名带兴,非鼎盛昌明,乃坎坷颓败之意。带兴者,一生不顺遂,需忌水忌车。
“原来我的名字不好呀,我说我怎么一直挣不了钱,原来都怪这名字呀。哈哈哈······”
人定胜天,但抵不过生死无常。
那一天一切如常,除了空气中多了许多前一夜雨后的清新。女儿和儿子还在房间熟睡,兴哥一反常态早早就起了床,在院坝里一边听着门前树上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声一边转悠。爷爷起床后打开电视机,如往常一样信号时断时续,喜欢的戏曲也不能完整地痛快地看,总是唱几秒卡一下,几天积蓄的不满终于爆发了。
“小兴!去楼上给我看看,这是怎么回事,我这电视几天都不能看了,电视破信号也破,这是欺负我一个老年人,怎么其他人就能看,就我没信号······”看到兴哥在门前瞎晃爷爷一嗓子吼了出来,接着就开始骂骂咧咧,说个不停。
闻言,知道爷爷生气了,兴哥也不敢再耽搁,立即跑上楼顶。
前一天的雨势颇大,楼顶积满了水,兴哥直接踏着水迎着锅盖走了过去,边走边想:都说新房子楼顶要用水养着,不然就容易开裂漏水,这下好了,都不用了抽水上来了。好雨知时节呀!
兴哥刚刚走近锅盖,手触到电线的那一刻,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在兴哥身上发生了什么。知道兴哥发生意外,还是对面房子楼顶的粉刷工的叫声。他们看到了兴哥房子楼顶的水一瞬间像煮沸了一样,水花四溢,等到水面平静下来只见兴哥躺在水中间,人事不知。那一天,兴哥就这样走了。
在这个地方,曾经有一栋摇摇欲坠的瓦房被推倒,主墙轰然倒下的那一刻,烟尘四起。后来一幢崭新的房子在这里落脚,宽阔明亮,安定可靠。这是一幢房子的开始,也是一条生命的结束。喧闹声中,两个孩子还在房中熟睡,梦中或许还见到了妈妈。
——妖幺 著
07
眼镜
节选:莫俪感到紧张时就扶眼镜,那是她的习惯动作,从语言学校到地铁的七分钟里她扶了十三次眼镜,幸好他们不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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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俪从幼儿园起就戴眼镜,她还记得她的第一副眼镜:深紫色,椭圆形,金属边框,是她妈妈带她到医院配上的。
那个年代的小女孩大多都赤裸着一双眼睛走天下,需要眼镜的少之又少,除去辅助视物外,唯一的功能是让大人见了夸她乖巧文静,但也有讨厌的小孩子因此叫她“四眼儿”,可这些话莫俪都并没有听进心里过。
一些女孩儿到了爱美的年纪就摘掉了这累赘,莫俪却一直戴到今天,别人眼中的累赘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私人物品。
上个月,她早上上班时把眼镜落在了出租车上,趁着午休赶忙去重新配了一副,从配镜师手里迅速地抓过来,戴上,仿佛找回了一道护身符。
配镜的人说:“姑娘,你不戴眼镜也好看。”莫俪只能向她礼貌地笑了笑。
也是上个月,莫俪搬家了,从公司的员工公寓搬出来,告别了三人共用一间房子的住宿时代。
新房子位于一个老旧的小区里,由于缺乏有序的管理,树木一棵棵都随心所欲地伸着爪牙,东凸西凹。整个小区孤零零地站着,像是被周围整齐团结的玻璃大厦冷落在了一旁,虽然离公司也远一些,但好处是周末出门觅食不会仓皇之中遇见半生不熟的同事。
莫俪倒没有为小区的环境烦恼过,她已经很满意了。房子刚刚租过来的时候,客厅的窗子只挂了一层半透明的纱帘。到了晚上在开着灯的客厅里走动,会被外面看到吧?这是她唯一的担忧。但马上她就买来一条厚重的深色绒布窗帘,作为屋内米色壁纸、橙色顶灯的背景,冷暖乍遇,刺激非常。
和许多女孩一样,莫俪性格内向,很少有聚餐约会之类的活动,下了班就往家赶。但最近她报了一个日语学习班,是她最大型的业余活动……其实试听了两节之后她就想转成网课,但老师一再强调网课效果一定不如面授,于是她就勉强听了下来。
“这节课我一个个来听大家读单词,从第一排开始。”
这是第三次课,五十音图她才勉强认下来大部分,轮到她的时候,女老师站在她桌子旁边轻松地发号施令:“从第五行开始读。”
读到第三个她就卡住了,手忙脚乱地翻图表寻找答案,那种紧张感和做学生时一模一样,只是现在的生活中很少有问题能够找到标准答案了,每一个她自以为的答案都像黑洞一样把她吸走,陷入更加茫茫的未知之中。
“Ko。”
慌乱之中,她听到了隔壁小声的提示,恍然大悟,不假思索地跟着念了出来。
就这样,依靠着左手边这位男士的提示,她顺利地读完了十个单词。
竟然也觉得惊心动魄。
“考试时男朋友可不能提示哦。”老师临走时笑眯眯地说,莫俪尴尬地向同桌笑了笑。
那天下课时下了点小雨,漆黑的柏油路面映着冷冷的水光与灯光,莫俪撑着伞,感觉自己是一条漂在寂静海面上的小船,与海同色。
她注意到,另一条船自右后方加速驶来,缓缓跟在她身旁。
那条船灯光遍开,鸣笛叫住了她:“嗨,我刚刚上课坐在你旁边,我叫向岚。”
他长着一双探寻的眼睛,看着她。
她向他点了点头,“嗨。”
“你叫什么名字?”
……
聊天是这样继续下去的,不外乎自我介绍和天气。莫俪感到紧张时就扶眼镜,那是她的习惯动作,从语言学校到地铁的七分钟里她扶了十三次眼镜,幸好他们不同方向。
向岚?
晚上洗漱时,以问号为标记的名字滑进了莫俪的意识中。
爱好?性格?工作?地址?口味?读谁的书?听什么音乐?
与新朋友同时到来的是一系列需要时间解答的问题。
他们是同龄人,都来上日语班,应该会有共同话题,而且是同乡,这太巧了。性格上他显然比她主动,会主动搭讪同学。以上是通过一次见面她能解密的全部。
除了问题,她的意识里还有一幅扎根已久的画面,画面里除了她自己,还有一个男人。男人陪她一起去见朋友,周末和她待在一起,交换手机,乃至生活……她越来越习惯在他身旁,而他或许会渐渐失去兴趣,又或许不会……时间久了,可供窥视和想象的空间像海绵里的水一样被挤干……但她懒于提出分手,“就这样吧,就这样”,他也是……在他们第一次亲吻时,他嫌她的眼镜碍事,要求她拿掉它……他终于长驱直入来到这间房子里,宣告入侵。
不行,不行,不行,故事虽没开始,终点却已明晰。
莫俪吐掉漱口水,用毛巾擦去嘴边的泡沫,这番推想虽不陌生,但仍然让她感到头晕目眩。她最后照了照镜子,用凉水冰了冰发烫的额头和脸颊,走了出去。
对了。她又折回来:眼镜还在架子上,今晚差点忘记戴上。
她回到客厅,拉上窗帘,打开电脑,进入了独自的世界当中,那才是她的生活。
不久,静谧的黑暗中,躺在背包中的手机闪起唯一的亮光,像是沉在湖底的探灯。
新消息:
向岚:嗨。下周六晚有时间一起吃饭吗?
——阳光彩虹小白马 著
最后再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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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温文、张茜、沈奂
主编:吉治璇、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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