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节市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即将出台,请你提意见! 民意征集-赫章县人民政府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毕节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助推全市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确保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以上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住建局商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毕节市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毕节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通〔20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住建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登录市政府网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张播明
电话:0857-8221375
(四)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bjjsjcjk@163.com。
(五)书面意见请传真至0857-8221375。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9日
毕节市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毕节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新型城镇化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大力提高城镇人口比重,助推全市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毕节试验区城镇化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三年我市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毕节市“一带两翼”城镇群初具规模,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小城镇功能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产业发展实现突破,城镇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力争到2018年和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和5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35%和43%。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1)全面放宽全市城镇落户限制。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在全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全市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符合《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到我市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根据需要将户籍迁入就读学校,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现2020年前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至少提高2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年均完成13万以上的工作目标,确保“十三五”末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达到54万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安置落户。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2018年完成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全部搬迁入住;2019年完成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全部搬迁入住,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完善搬迁人口落户程序。(牵头单位: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
(1)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对于短期流动人口不愿办理落户城镇手续的,要落实居住证制度,做好全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工作,将居住证纳入划片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制度。2018年将到城镇就读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招生政策不低于50%,2019年将到城镇就读有暂住证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招生政策不低于80%,2020年将到城镇就读有暂住证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招生政策达到100%。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工商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立财政、土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1)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争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重点向农业转移人口多且财力困难地区倾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类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企业债券募集资金除外)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薄改工程”等学校基础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2018年学校基础建设专项资金向财力困难地区安排不低于总量的30%,2019年不低于总量的40%,2020年不低于总量的5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向城镇集中,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的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的民生项目用地、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单独报批,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1)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认真对照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及省级验收工作反馈的问题、列出的清单,要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及时整改。对于进城落户农户要保障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指导完善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乡镇要向承包方收回注销二轮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做好调查成果的审核公示、签字确认等工作的基础上,颁发统一印制的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积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利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1)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实施划片招生政策,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建成城镇义务教育学校2所,消除66人以上大班额3000个,大班额比例下降90%,落实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为高中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等资助。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问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确保幼有所学。七星关区、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省的复查评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达95%以上,配额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10所,增加学位1.8万个;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全面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免除就读中职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同时向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来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毕节工校、毕节财校迎接“省示”迎评工作、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申报工作、贵州大方恒大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完成特殊教育招生任务1000人,“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30%的学校建成区县(区)级及以上文明校园;创建“四在学校·幸福校园”市级示范学校20所。2018年新建城镇学校2所,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600个,消除66人以上大班额1000个,新建高中3所,增加学位5400个;创建市级文明示范学校30所。2019年新建城镇学校2所,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600个,消除66人以上大班额1000个,新建高中4所,增加学位7200个;创建市级文明示范学校30所。2020年新建城镇学校2所,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600个,消除66人以上大班额1000个,新建高中3所,增加学位5400个;创建市级文明示范学校30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2)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完善城乡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促进老有所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社会保险和公共服务。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全覆盖,2018年完成5000套公租房分配工作;实施4554户租赁补贴家庭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公租房保障从实物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2019年完成5000套公租房分配工作。2020年完成5000套公租房分配工作。依据申请将符合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扎实推进健康毕节建设。制定“健康毕节2030规划”,大力实施“市、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提质工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完善城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社会办医,基本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圈”。结合户外运动项目的开展和运动基地的建设,建设一批“体旅融合·以体促旅”的体育旅游融合产业。建成一批医疗标准化项目设施和运动健康设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具有康复资质的医院加强与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合作,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培育发展一批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和医养产业发展基地,切实提高人均健康寿命。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张、2.5人、3.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每千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体广电局、市人社局、市工能委、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1、优化城市建设发展模式
(1)抓统筹协调。按照黔中城市群“一核一圈四带五心多点”空间结构,以七星关——大方中心城区为主体,构建全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面开放的新格局。认真贯彻全省城市群建设联席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黔中城市群跨行政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城市群建设。坚持“产业先行、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双向互动”的发展思路,立足宜居宜业宜游,全面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五城同创”,积极将毕节打造成为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新兴工业城市、商贸物流中心,推动毕节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的高新区。按照县级城市不同功能定位,完善城市功能,实现错位发展。充分发挥黔西、织金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黔中经济区重要的城镇产业协作区和毕节东部门户城市;发挥金沙西部百强县优势,打造贵州“金三角”结合部重要节点城市;依托纳雍、赫章丰富的矿产资源,打造以循环经济为支撑的山地城市经济带;依托威宁省直管县试点、气候、矿产、农牧特产和旅游资源等优势,打造彝族回族风情古镇,打造贵州西部门户城市和毕节次中心城市;围绕百里杜鹃特色旅游资源开发,打造一流花海文化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积极构建立体交通网络。围绕建成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城市对外开放大通道。加快推进成都至贵阳、叙永至毕节铁路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织金至普定、都香高速威宁至六盘水、黔大高速东关至清丰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镇雄至赫章、赫章至六盘水、威宁至会泽(黔滇界)、修文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纳雍至赫章、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等纳入《贵州省高速公路路网规划(加密计划)》项目开工建设,建成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内外互通的川滇黔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强力推进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提升改造,加快乡际、村际连接线和通组进寨公路建设,构建县域循环交通网络。大力推进铁路建设;全面完成飞雄机场扩建和威宁机场建设。启动百里杜鹃、织金2个A1级通用机场及七星关、黔西、金沙、纳雍、威宁、赫章6个A2级通用机场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铁机办、市机场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抓产业主导
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与深加工、特色轻工业、装备制造业基地。稳定发展煤炭产业,加快煤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兼并重组、扩能技改,实现煤炭产值416亿元以上。优化发展火电,引导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和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继续推进“西电东送”工程,大力实施“黔电送深”对口帮扶毕节专项计划,启动“毕电送穗”计划前期工作,逐年增加输送电量。深入推进威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支持电源点与周边省(区、市)开展市场化直接交易,鼓励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走出去”开拓外省市场。以建设毕节试验区国家级新型能源化工基地为契机,推动织金60万吨/年煤制聚烯烃、黔西煤制乙二醇、纳雍 400 万吨/年(一期200万吨/年)和大方4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煤制油)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力争完成工业投资800亿元。以载货汽车生产项目为龙头,积极发展汽车、摩托车产业,做大做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提高整车及零部件产品开发、系统配套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加快毕节载货汽车制造基地建设。以毕节试验区国家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载体,推动落户我市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和生产建设能力提升等,将毕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积极引进国外低碳发展的先进技术、节能环保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吸引优质企业来毕投资建设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与生产基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加强节能环保装备、配套材料等研发、制造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污泥处置、高效膜材料、建筑垃圾回收破碎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加大卷烟生产技改力度,加强卷烟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支持毕节卷烟厂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档卷烟生产配额,打造毕节名烟基地。实施金沙回沙酒、毕节大曲、碧春、黔西林酒、金沙古酒等名酒品牌战略,大力扶植以荞酒、天麻酒、阿穴酒、夜郎源酒、大方窖酒、咂酒等为代表的地方特色酒业发展。建设金沙回沙酒、毕节大曲名酒产业园,打造中国名酒原酒产业基地。优先考虑布局国家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专项资金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以金海湖新区和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基地的电子制造业发展,促进IT产业、汽车电子、LED、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制造业壮大规模。依托省“农业云”“精准扶贫云”等项目建设,推进大数据与大扶贫协同发展。依托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威宁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和其他5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产业结合,增强我市汇集国内外发展信息的能力,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进“网货下乡”“毕货出山”“农货进城”。以现有金海湖新区石墨烯生产线和纳雍县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为龙头,全力引进石墨烯储能材料、石墨烯基锂锍电池、三元材料动力电池项目落户毕节。发展具备节能、耐候、防火、保温、环保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工程材料。按照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给予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加快推进“引银入毕”和积极发展证券、保险业,引进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一批股份制银行和优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开展碳金融创新业务,推动我市风电、水电、森林碳汇等碳资产资本化。争取国家商务部将毕节试验区省际商贸城建设纳入规划,将毕节建成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鼓励国内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特别是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服务合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各类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围绕打造国际知名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着力发展避暑度假休闲、民族风情旅游、奇观探秘寻踪、山地户外健身康养、地方传统美食和旅游商品、美丽乡村生活体验等“六大产业”,深入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核心区建设,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设立多种类型的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市内综合实力强的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进行股权投资。提升百里杜鹃、织金洞、威宁草海三大“龙头”景区品质,加快九洞天、韭菜坪、油杉河、冷水河、鸡鸣三省等景区建设,把百里杜鹃打造成“地球彩带”“世界花园”幽灵虾,把织金洞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名副其实的“世界地质公园”,将威宁草海建成世界级“水下草原”“观鸟胜地”。高水平举办好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亚太地区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百里杜鹃国际杜鹃花节等系列旅游节会活动,全方位抓好旅游宣传营销,提升毕节“花海毕节”品牌知名度。认真落实广州旅游扶贫工作,促进“十万老广游毕节”活动开展。结合全省“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国际旅游市场宣传推介,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合作力度,积极吸引国际知名旅游企业落户毕节。推广数字管理与服务技术,实现车辆调度、自动引导、安全监控等功能,4A级以上景区逐步建成数字化景区,实现景区水电讯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对景区、公园实施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改革。(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打造大健康生态示范产业。加快打造一批省级滋补养生示范基地、休闲度假示范基地和温泉疗养示范基地,建设全国知名的健康旅游休闲养生养老示范基地。加强民族医药种植、加工,发展以天然药物为主,具有民族配方特色的现代中医药业。将乌蒙山生物医药园和大方食品药品工业园建设成为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特色优势突出,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开展社区、家庭养老并重的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试点,加强医养结合等社会养老保障项目建设。推动远程医疗、移动医疗、健康软件开发、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建立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积极发展数字化、信息化健康检测评估、体检、咨询服务等产品,大力打造以体验金沙山地运动、探访溶洞王国,观赏百里杜鹃花海、油杉河、乌江源三大连湖自然风光等为重点的“西部喀斯特自然风光健康之旅”。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以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马铃薯、山地生态畜牧业、高山生态茶、中药材、冷凉蔬菜、特色经果林等特色农业,建设毕节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进一步打响“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区域公共品牌。连片集中打造特色经果林板块经济,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持续推进“绿色毕节”行动,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两个问责”,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抓生态共保。健全完善《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及责任制考核办法》,科学划定县级林地和森林、湿地、石漠化区植被和物种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对县(区)政府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2018-2020年全市争取实施退耕还林和石漠化治理300万亩以上,集中资源调整种植结构,下大力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核桃、樱桃、苹果、皂角、刺梨、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经果林基地。实施森林管护面积1182.85万亩,建设范围覆盖各县区。实施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94.43万亩以上,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15.1万亩以上。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修复。重点打造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贵州纳雍珙桐自然保护区,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扩大核心区面积,最大限度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原生性和特有性,培育稳定的生态系统。开展科普考察,进一步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状况、种类和数量等,建立数字化资源数据档案,加大防火和检疫力度,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推行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信息数字化等建设。到2020年,全市争取建立自然保护区13处。重点打造威宁锁黄仓、纳雍大坪箐、黔西水西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新建市级湿地保护区1个,新建市级湿地公园5个,新建湿地保护小区9个,全市湿地面积达到100万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建设、湿地科研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湿地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恢复湿地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确保湿地水质,加大湿地污染防控力度,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到2020年,全市争取建立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小区22处。筑牢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节点,森林覆盖率全面提高的“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力争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积极开展“城市双修”。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城市功能治理“城市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城市发展建设方式转型,提高城市发展建设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城市持续发展更有竞争力,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各县(区)2018年2月底要依法完成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和“多规合一”编制单位委托;3月底要完成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初步方案、编制实施导则,开展示范项目规划设计,为项目实施做准备;4月底要建立近三年项目库,建立“双修”实施计划;5月底完成“双修”专项规划成果编制,并全面开展2018年首批实施的示范项目的具体设计、审查、可研立项及施工图设计工作;9月底启动“双修”示范项目的建设施工,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2019年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争取县(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改建)全覆盖,并在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室),争取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毕节代储库纳入省级物资储备库管理,创建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加大人防设施建设力度,各级行政区域内的一级重要经济目标区域、人口集中点、重要经济目标、重点企业、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等均按要求安装人防防空警报器,全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的人防警报器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完好率达100%;把“结建”工作作为人防工程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力争人均防护面积有质的提升。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芦溪中学,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措施建设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实施1条山洪沟、19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制度。制定并完善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以预防为主、规范管理为目标的地方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完善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全面推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制度城管希。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及新一轮规划调整冯正中,推动修编、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与城镇改造统一实施,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完善专职消防队伍保障机制,将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补充、更新、配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装备器材配备满足实战需要。应急响应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体系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库和物资应急储备库保障体系建成,实现城镇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的全覆盖。积极融入贵州“多彩警务云”建设,全力构建“信息主导消防”新机制,打造智能化社会消防工作管控平台、灭火救援指挥调度平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综合平台、精细化保障支撑平台等“四大平台”,确保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与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同步。加大城市老旧危楼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排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房屋垮塌伤亡事故的发生。探测全市主要断裂带,获得全市主要断裂带地震地质背景相关资料,评价其地震危险性和危害性,绘制全市地震构造图,为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选址和抗震设防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减灾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抓项目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抢抓扶贫开发新机遇,牢固树立补短板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持续开展“双服务”、金融服务项目县区行活动,实现项目调度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强力推进 “113攻坚战一库三包”、试验区建立30周年十大突破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滚动用好市县两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聚焦“113攻坚战”,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谋划一批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纳入项目云数据库,力争入库项目投资突破13000亿元。组织力量,扎实开展项目可研、环评,加强PPP项目“两评价一方案”等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项目。围绕29条重点产业链,加大“千企引进”力度,扎实推动新能源汽车、新型能源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型建筑建材、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紧盯中央资金主要投向,力争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专项上获得更大支持。通过“8+1+1”融资模式注入金融活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全面推广PPP模式,积极组织项目业主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洽谈,千方百计保障项目资金。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遗留问题,项目“投转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黔中城市群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动态维护机制,张夏珍推进“黔中城市群重点项目工程包”中的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现代物流与商务会展业、交通、水利、能源、城镇基础设施一级公共服务等八大类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工能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继续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6]3号)精神,全市2018年-202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15.98万户。其中:2018年实施44617户、2019年实施60000户,2020年实施55185户。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十三五”期间30万户的棚户区改造计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培育壮大中心城市
(1)加强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全面推进七星关-金海湖-大方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毕节市中心城区跨行政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毕节市中心城市建设。坚持“产业先行、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双向互动”的发展思路,立足宜居宜业、宜业、宜游,结合“五城同创”,积极将毕节市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新兴工业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全力推进大方县撤县设区。到2020年,毕节市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达到110万人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12平方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能委、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大方县人民政府、金海湖新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中小城市
(1)稳步开展撤县设市。优化中小城市布局,积极推进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等撤县设市,提高县级市占县级行政单位的比重,争取大方县撤县设区和增设金海湖区、百里杜鹃区。稳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撤镇设街道,到2020年,通过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使镇(街道)的比率达到乡级政区总数的70%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大方县人民政府、黔西县人民政府、金沙县人民政府、织金县人民政府、百里杜鹃管理区管委会、金海湖新区管委会)
(2)强化城市社区配套。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建设,2018年全市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推进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明确城镇中心商圈和社区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和加大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力度,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停车设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设施体系。积极推动中心城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建成毕节绕城高速公路东关至清丰段(环北高速);确保成贵、叙毕两个在建项目按既定工期建成通车,积极协调推进纳雍至水城铁路、毕节经六盘水至兴义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抓好飞雄机场延长跑道、增加双向盲降等建设及机场运营管理工作,增加开通城市航线,提升旅客运输量;抓干线公路建设,全面实施《毕节市通乡干线公路建设规划(2017—2020)》,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市通二级公路乡镇(街道办事处)二级公路覆盖率达80%以上;加快梨树高铁客运枢纽中心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形成高铁、轨道交通、中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和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的“零换乘”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市县城以上城市全部开通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县—镇、镇域内部公交通道,形成县域公交系统无盲点覆盖。推动乡镇客运公交化改造,优先保障公交设施用地。合理配置城乡道路资源,统筹规划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和场站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站点布局,扩大城市公交覆盖范围。到2020年,全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32%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河道治理、道路整治等因地制宜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摸索拟定全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拟定毕节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政策,完成省下达的地下综合管廊任务公里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大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2018年6月底前除毕节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区)要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从2018年起,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控制。2018年底前,七星关区和金海湖新区要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强化污染治理
(1)推进城镇重点环境工程整治。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各级职能部门要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城市水体水质变化,避免出现黑臭水体。要加大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源的治理工作,加强河道漂浮物的打捞、河道清淤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控河道水质污染源,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整治等加强雨水、污水管网的新(改)建力度,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杜绝污水直排河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市2018年开工建设73个、2019年开工建设40个、2020年开工建设28个城乡污水处理项目。到2020年,实现全市县城、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全市新增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2.95万吨/日,总处理规模达到52.74万吨/日,七星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县城达到85%。(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一体化、全覆盖。全面建设毕节中心城区、金沙、织金、威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00吨/日。力争建成各县(区)10个垃圾收运系统,乡(镇、街道)建有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清运车,村(居)建有垃圾收集池(阳光房),配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池)。2018年七星关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其他县(区)管委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2019年实现城乡垃圾治理全覆盖,七星关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其他县(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到2020年七星关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其他县(区)管委会达90%。(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2018年,完成中心城区公园体系和绿道系统规划、划定绿线、蓝线、紫线,建立绿色图章管理制度,中心城区申报省级园林城市、黔西县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评审,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五个基础较好的乡镇通过省级园林城镇评审,全市新增绿地700公顷;2019年金沙县、织金县、赫章县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两个个乡镇申报省级园林城镇,全市新增绿地560公顷;2020年全市新增绿地460公顷。加快推进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山体公园、专类公园建设,每个县(区)在2018年至少要建成一个10公顷以上的综合公园、一个5公顷以上山体公园、一个以上社区公园,七星关区启动一个40公顷以上的多功能植物园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加快绿化带、风景线打造,加快发展城市风景林和环境保护林,大力推进村寨、庭院和通道绿化步伐,全面完成织金洞、九洞天等景区、景点周围环境绿化美化。将威宁沙子坡森林公园、威宁龙凤山森林公园、金海湖新区营盘山森林公园建设为市级森林公园。加强森林公园资源保护与环境建设,完善现有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地确定生态文化定位与内容,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到2020年,全市争取建成森林公园16个。编制全市森林城市发展规划,各县(区)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级森林城市的申报工作,2018年底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2020年12月底前,我市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并获得国家命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和执行质量,提高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提高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实施绿色建筑的有序推进,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含园区及企业自建)等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棚户区改造、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项目要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应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逐步推进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标准,2018年、2019年、2020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30%、40%、5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能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立健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机制,加快编制毕节市《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和《毕节市“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开展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2018年全市建立1-3个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力争达到5%以上。2019年申报1-3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8%以上。2020年力争申报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立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1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能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风能开发,2018年,建成投产观风海七里半、雪山陡口子、雪山法地等3个风电项目,新投产装机14.4万千瓦;推进纳雍县骔岭北、威宁县小海风电场续建项目;推进纳雍县龙场、大滥坝风电场的开工建设。建成投产象鼻岭二期、赫章县文渊一期、赫章县兴发一期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建成投产纳雍县骔岭北、威宁县小海等2个风电项目,新投产装机15万千瓦;推进纳雍县龙场和大滥坝等2个风电续建项目;力争纳雍县马背梁子、织金县铁厂坝、威宁县幺站等3个风电项目新开工建设;力争获省能源局批准的竞争性光伏太阳能资源配置5-10万千瓦。2020年,建成投产纳雍县龙场、大滥坝、马背梁子、织金县铁厂坝、威宁县幺站等5个风电项目,新投产装机规模为27.2万千瓦。力争获省能源局批准的竞争性风电资源配置5-1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资源配置5-10万千瓦。加快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推进织金、金沙、纳雍、黔西、大方等矿区煤层气地面抽采开发利用。2018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9.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4.5亿立方米,瓦斯装机容量达20万千瓦。2019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10.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6.6亿立方米,瓦斯装机容量达24万千瓦。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12亿立方米、利用量达8.8亿立方米,瓦斯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基本形成完善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与利用相配套和以民用、发电、CNG、LNG为主的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推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从绿肥-养殖-沼气,再到沼液、沼渣返回田土,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绿肥—畜禽—沼气—沼肥—种植”一体化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种养殖业—粪便、秸秆—沼气工程—沼渣、沼液—有机肥料—种植业—绿色无公害产品”的循环农业产业链,以实现农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等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创新回收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包装物、废旧纺织品的回收,推动废铅酸电池、废镉镍电池、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弃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废物的回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44号令)和《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黔发改环资[2017]1148号)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开展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逐步扩展到其他重点行业,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降碳独立钻石棋。到2020年,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8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3%以上。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930万吨标准煤,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1)加快“智能毕节”建设。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充分开发利用智慧城市信息和政务数据资源,搭建“智能毕节”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智慧城市、智慧旅游建设重要支撑平台,并结合市场需求,创新拓展模块功能,服务于海绵城市、地下管廊、信息惠民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打造集城市综合网络管理、惠民服务及城市规划运行优化仿真等多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完成“智能毕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至2020年,结合市场的需求完成城管、交通、水务、公安及城市规划等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并借助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行业部门数据,形成完善的数据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镇时空一体化智能管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责任单位: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对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分享经济发展准入和监管政策,制定毕节市分享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推动创业创新,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强化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监管和防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工业能源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城市智慧建设管理。各县(区)要依托“智能毕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确立数字化城管新模式,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秩序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信息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2018年,全市60%的县(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2019年,80%的县(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网信办、市文广局、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动小城镇建设发展
1、加快实施小城镇建设“3211”工程。
(1)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完善提升120个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特色小城镇“8+X”项目建设,全市120个特色小城镇每年完成项目投资120亿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省、市级示范小城镇“8+X”建设项目全部建成达标,“镇村联动”实现全覆盖,通过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带动新增城镇人口8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口7万人。梳理建立20个极贫乡镇“8+X”项目建设清单,建立小城镇“8+X”项目台帐,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区风貌得到大幅提升。抓好市级50个亿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落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真正用在基金支持的项目上,根据情况适时启动每年基金工作。以特色小镇培育点为基础,抓好全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各县(区)要集中力量每年打造 1个以上特色小城镇。(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民宗委、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创新。
(1)探索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建设。遴选条件适宜的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或方案,落实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要求。(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加强村庄规划引导
(1)开展村庄规划农房设计大会战。指导全市各县〈自治县、区〉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结合毕节山地特点优化各县域村庄居民点布局。加快推进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到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大力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两规合一”,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农房设计引导,管控农村居民建房行为,打造村庄与农房特色风貌。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提高村庄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农委、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1)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织金至普定、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六盘水至威宁段、黔西至大方高速东关至清丰段、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至赫章等5条高速公路,积极开展纳雍至六枝、威宁至宣威、纳雍至赫章、修文经金沙至古蔺、威宁至会泽(毕节境)等5条高速公路以及大方至纳雍、威宁小海至彝良、织金至水城等3条一级公路前期工作,加速促进高速公路加密网落地生根,至2020年,高速公路路网密度达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力争全市实现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迅速落实《毕节市干线公路规划(2017-2020)》,通过加快推进国道改造工程、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升级一批普通省道、提等改造一批农村公路,加长延伸部分高速公路互通联络线,尤其是加大通乡干线公路建设力度,至2020年,全市26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有215个可实现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多数乡镇可半小时内上高速。在全面实现建制村通畅水泥(油)路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完成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深入推进农村 “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对3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村民组实施16712公里通组公路硬化建设,到2019年,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畅率,实现通组公路向 “通得了”“通得好”转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快推进行政村直接通邮。加强农村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保障,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快递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市实现村村通邮。(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宽带进乡入村,提升信息化应用普及水平;实施“无线网络·满格毕节——移动网络全覆盖”行动,大力推进通信基站建设,拓宽4G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消除移动网络信号盲区,基本实现4G网络过境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景区全覆盖和行政村基本覆盖。到2020年,实现 100% 行政村通光纤,力争实现 5G 试点推广应用,互联网出市带宽达2000Gbps。(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责任单位:市工能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启动乡镇稳定水源建设工程,建成一批乡镇水源工程。加快城镇供水向周边农村延伸,扩大农村集中供水覆盖面。加大乡镇集中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投入,加强乡镇供水集中管理,增强供水稳定性,提高饮水安全性。202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集中式供水率达到85%以上,实现县县有1座以上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全面解决行政村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启动极贫乡镇、示范小城镇、深度贫困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地区的线网改造工程,促进电力设施建设与乡村景观风貌相协调。2018年完成威宁县石门乡、赫章县河镇乡和纳雍县董地乡共3个极贫乡镇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启动毕节市529个深度贫困村及其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前期及设计工作。2019年完成全市529个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全面实施示范小城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促进电力设施建设与乡村景观风貌相协调。(牵头单位:市供电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民宗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投资,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和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对全市现有农村危房全面实施“危改”和“三改”(改厨、改厕、改圈),到2019年底完成全市现有9万户农村危房“危改”和“三改”任务,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其中,在2018年底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扶贫办、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工能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加大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力度。2018年持续推进织金营上古寨传统村落民居风貌改造工作,力争完成民居风貌修复改造10栋以上;继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力争完成3台以上消防设施配置。建立传统村落重点申报项目库并积极开展培育工作,力争到2020年申报一批传统村落入选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对于申报成功的第五批全国传统村落,要认真梳理保护发展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有力推动保护发展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民宗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
(1)深入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工程。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按照“大行政村独立建园、小行政村联合办园”思路,新(改、扩)建幼儿园82所,70%以上的幼儿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消除乡村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全面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0所。加快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补充配齐寄宿制学校宿管人员850名。重点支持农村学校必要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基本建成“30分钟乡村医疗健康卫生圈”,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控能力、诊断能力、康复护理能力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加强乡村医养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相结合,加快农村康养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按照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低于300平方米,有文化活动室、排练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和文化广场“三室一厅一场”标准建设。推进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达标建设,对纳入中宣部牵头实施的“百县万村”范围的196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按照“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含农家书屋)、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七个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其余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一个宣传栏”“四个一”的标准建设。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加强基层文艺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组建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组建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加强创作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每年举办一届乌蒙文化艺术节,选拔当地文艺人才和优秀作品;持续推行《关于对文艺作品获奖及理论研究成果发表实施奖励的办法》遗珠记,对参加厅级以上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活动中获奖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研究文章予以奖励,使本土创作人才有平台、有荣誉、有激励。积极发挥毕节市与广州市、中央音乐学院等单位的合作关系,通过挂职交流、作品巡展(演)等方式提高毕节市文化人才的创作能力,增强地方特色优秀作品走出去的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
(1)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支持既有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支持各类农业中小微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发展。切实推进“塘约经验”改革试点,以“村社一体”合作社为载体,按照“村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基地”等模式,建成一批利益联结紧、运营模式新、贫困群众参与面广的改革试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把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的小农户纳入农业现代化轨道,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各县区积极谋划,大力推进经济作物种植,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农业经济功能,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充分挖掘农业新功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和闲置农房建设民宿客栈,兼业经营,规模种养业,充分挖掘农业的生态、社会和文化等新功能。发展农产品加工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服务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提高农业绿色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到2020年,建成农业旅游融合型园区100个、乡村田园综合体10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9个。探索建设市民共享农庄,发展避暑休闲经济。促进城市乡村相互支撑,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1)促进农村产权资源化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重点清查核实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集体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其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制定清产核资专题方案,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选择部分乡镇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人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级要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推动建立以县级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政策支持、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交易行为监管的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完善城乡土地制度
(1)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争取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农村产权管理平台封神榜老版。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更好地发挥其配置资源、维护权能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支持乌蒙山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对增减挂钩拆旧区进行复垦。加强与东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对接,有计划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到对口协作单位,节余指标收益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现状和改造开发潜力。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激励机制,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依法进行改造开发。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加快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积极争取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龙头,以城乡规划为载体,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土地规划数据库为底库,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的“多规合一”工作,形成示范性经验和技术成果。毕节市中心城市2018年要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各县城市(县城)要结合多规合一工作和城市(县城)总规修改工作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鼓励有条件的镇加快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推进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挖掘内在潜力,促进精明增长。(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5)扎实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科学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甘敬,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旅游发展等相关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应当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2018年底前完成五千亩以上坝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其他区域村级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工作。实现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规范农民建房,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建房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2、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库、咨询机构库、金融机构库、资产管理库等四个库,扎实做好交通、污水、垃圾、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特色小城镇7大领域项目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动态维护机制,实时更新、增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县(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严格PPP合同管理,合理设定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投资回报等核心指标,努力打造良好投资环境,不断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安全感,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建设;支持各相关部门整合城镇化建设资金,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2)拓宽新型城镇化发展资金保障渠道
强化政府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引导作用。对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以运营补贴作为政府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向国家申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提高项目直接融资比重,拓宽PPP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规模,在上级部门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按规定申请省财政厅发行的转贷债券,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住建局、人行毕节中心支行、农发行毕节分行梁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充分发挥金融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城镇营业网点的建设,在信贷资金方面向重点城镇适当倾斜。鼓励政策性银行向我市城镇化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加大对毕节市城镇化建设的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毕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毕节中心支行、农发行毕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大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支持力度。发挥保险业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险资入毕”工作,促进更多保险资金运用债权和股权方式,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大保险资金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毕节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深化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
(1)加快建设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根据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市级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各年度工作重点,突出改革创新,指导各地协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将七星关区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织金县、威宁县、赫章县六曲河镇要加快推进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工作。织金县、威宁县要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城镇体系布局结构合理,城镇功能基本完善;水、电、路、气、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赫章县六曲河镇要以同步小康为导向,以落实“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为抓手,探索扶贫开发与城镇化融合推进新方向;以“四纵三区”城镇空间布局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城镇项目建设,力争到 2020年镇村联动累计覆盖率达100%,新增城镇就业人口4000人以上。各试点要秉承山地特色、民族特色、资源秉赋进行规划建设,使人均住宅、公共绿地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自然景观和优秀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要适时开展工作自评,提炼总结阶段性成果,在市内进行推广,通过信息宣传形式放大试点效应。要推动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到市外学习和进行市内交流,学习和借鉴各地新型城镇化先进经验和做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织金县人民政府、威宁县人民政府、赫章县六曲河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完善城镇化评价与统计制度
(1)加强常住人口城镇化发展监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以县(区)为单位开展的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度监测核算工作,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动态掌握城镇人口底数变化情况,及时提供市直牵头部门,为制定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政策设计提供基础参考。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核算数据与小康指标考核、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工作结合,引导各县(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优化城镇化统计工作机制。建立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标体系,规范新型城镇化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按照全国统一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标准,结合统计上城乡属性划分,测算全市及分县(区)城镇化率指标,准确反映各县(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变动状况。科学全面反映新型城镇化进程,统一提供相关部门参考使用,更好服务全市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调度推进。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配合,多层联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实绩考核办、督办督查局等部门要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赫章县人民政府发布
微信号:hezhang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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