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扣除项竟然扣这些! 【个税改革】个税扣除让你多拿多少钱?-新乡中公教育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个税的出台能给大家少扣多少个税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详解6大扣除项怎么扣,扣多少?能让你多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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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大扣除项是什么?怎么扣,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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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部扣除,也可两人对半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问与答: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 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 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詹世钗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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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或本人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目均增加了相关支出的扣除期限勒组词,分别为48个月和240个月,使这两项扣除更具合理性。)
问与答:
1. 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 怎么扣ex泰兰特?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 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 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 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5. 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
6. 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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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累计1.5-8万元额度内扣除。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问与答: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 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 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5. 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6.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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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认贷 ,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刘大铭。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今年10月份公布征求意见稿时,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中对于可以扣除贷款利息的首套房的认定缘尽情未了,存在较大争议。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刚出炉的《办法》给予明确,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认贷。
问与答:
1. 谁能扣?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 怎么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 扣多久?
答: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240个月)。
4. 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5. 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6. 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7.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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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北上广等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
1、纳税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有租金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与答:
1. 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 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 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 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
5. 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6. 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7. 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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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支出专项
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每年2.4万元定额扣除。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与答:
1. 谁能扣?
答: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赡养人可以扣微波炉虐猫。
2. 怎么扣?
答: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3.扣多久?
答: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
5.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6.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断袖吟,还有养父母林卡尔,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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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形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老子他说。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7.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
10.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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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的扣除时间如何规定?
(一)定额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 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20年(240个月)。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行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15000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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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说明
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育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申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但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同的扣缴地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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