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起!园区建筑容积率新规将执行-度房苏州
5月18日园区发布新规定——
1. 超高部分按2-3倍计算
2. 超出规定范围 全额计入容积率
3. 不上人闷顶不计入容积率
需满足三个条件
4. 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
将不得设置外挑式飘窗
本修订内容自2018 年6 月7 日起执行,6 月7 日之前经规划部门审定的项目,可按原规则执行;6 月7 日之前未经规划部门审定的项目,按本规则执行;6 月7 日后申报方案变更的建设工程,仅局部调整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有重大调整的(如涉及户型、布局调整),应符合修订内容要求花香飘满衣。
1. 超高部分按2-3计算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苏园规(2014)30号》文件中容积率计算等若干修订条款2018年版规定:建筑层高应与其功能相适应。
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如剧院、影斤、宴会大斤、运动场馆、大堂、中庭等共享空间),需提供合理的依据,必要时由规划部门组织专题论证。
除此之外耽美微小说,按以下规定执行:
1.1住宅层高大于3.9 米、不大于5.4 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0 系系数计入容积率;以此为基准,建筑层高每增加1.5 米赤塔僵尸事件,增加1.0 系数计容。
1.0 倍 : 层高 ≤ 3.9 米
2.0 倍 : 3.9 米<层高 ≤ 5.4 米
3.0 倍:5.4 米<层高 ≤ 6.9 米
1.2酒店式公寓的层高:层高大于4.2 米、不大于5.4 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0 系数计入容积率;若层高超过5.4 米时,层高每增加1.5 米,增加1.0 系数。
1.0 倍 : 层高 ≤ 4.2 米
2.0 倍 : 4.2 米<层高 ≤ 5.4 米
3.0 倍 : 5.4 米<层高 ≤ 6.9 米
1.3办公、工业研发的层高:一般不超过4.5 米。层高大于4.5 米、不大于6.0 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0 系数计入容积率;以此为基准,建筑层高每增加1.5 米,增加1.0 系数。
1.0 倍 : 层高 ≤ 4.5 米
2.0 倍 : 4.5 米<层高 ≤ 6.0 米
3.0 倍 : 6.0 米<层高 ≤ 7.5 米
1.4商业的层高:层高大于6.0 米、不大于8.0 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0 系数计入容积率;以此为基准,建筑层高每增加2.0 米,增加1.0 系数。
1.0 倍 : 层高 ≤ 6.0 米
2.0 倍 : 6.0 米<层高 ≤ 8.0 米
3.0 倍 : 8.0 米<层高 ≤ 10.0 米
1.5工业厂房层高:层高大于8.0 米、不大于11.0 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0 系数计入容积率;以此为基准,建筑层高每增加3.0 米,增加1.0 系数。
1.0 倍 : 层高 ≤ 8.0 米
2.0 倍 : 8.0 米<层高 ≤ 11.0 米
3.0 倍 : 11.0 米<层高 ≤ 14.0 米
另外,若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采光井、下沉庭院开口处的最大进深4大于2.0 米,或长边宽度累计大于6.0 米时原力掌控者,该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全部计入容积率。
2. 超出规定范围 全额计容积率
对于共享空间的统计率标准,新标准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7个条件才可不计入容积率,超出以上规定的,共享空间部分按照水平投影面积全额计入容积率。
1. 低层住宅建筑
2. 位于门斤、餐厅或起居斤上空
3. 至少有一个边长与上层公共空间
(走廊或起居斤等)连通
4. 共享空间高度小于或等于两个自然层
5. 每户的共享空间不多于一个
6. 开洞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挑空所在层
外墙围合面积的20%,且开洞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7. 开洞部分没有网格等构件
此外,新标准还要求,空调系统室外机原则上应布置于设备层或裙楼、塔楼屋顶分层布置的设备平台参照阳台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每套的分体式空调机位、空调搁板美绝兽寰,数量不得超过居室个数,且总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
3. 不上人闷顶不计入容积率需满足三个条件
按照新标准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不上人闷顶可不计入容积率:
1. 坡屋顶及外墙上没有窗;
2. 结构楼板封闭,且除设于公共部位的检
修孔(面积不大于0.5平方米)外没有其他孔洞。
3. 坡屋顶下部空间净高超过2.10米的部分
占坡屋顶下部投影面积之比不大于30%。
超出以上规定的,视为可利用空间狗恶酒酸,按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并计入容积率。而在,住宅(含公寓)建筑中,平台(阳台等)上方垂直空间内有构架或顶盖的,垂直空间范围内的各层无论是否有平台或架构,均按照阳台规则逐层计算容积率。
4. 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 将不得设置外挑式飘窗
在新标准中,对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的外立面也做出了严格规定。
根据要求,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设计成单元式办公、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建筑,应采用公共走廊式布局白洁全传,外立面应公建化,不得设置外挑式飘窗,周开开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走道柳雷鸟。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透遁,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管道井应集中设置。
同时,建筑最小分割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其中办公、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米,此类套间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
无数苏州地产圈老炮、民间大神混迹于此,还有更多跟您志趣相投的朋友,咨询个置业问题啦,买个房啦,聊个骚啦,脱个单啦挂机宝,吹个牛啦,抢个红包啦什么的!还有度房首席大美女——度爷在群里等你哦~
进群,扫她!拉你进去!
(长按即可添加)